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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慈善事業透明度不夠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7日 15: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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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午國新辦的發佈會上,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媒體對個別公益慈善組織一些捐贈項目和行為的質疑與批評,切中時弊,指出了慈善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公開性、透明度不夠的問題。

  慈善事業 公開性透明度不夠

  李立國對慈善組織陷入公信力危機做出回應。他稱,媒體對個別公益慈善組織一些捐贈項目和行為的質疑與批評,切中時弊,指出了慈善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公開性、透明度不夠的問題。

  他説,“不能對個別公益慈善組織的不良行為熟視無睹,而導致慈善事業發展的不良傾向滋生和發展。”

  這種批評和關注民政部的看法,要從兩個方面來解讀,李立國説,一方面由於公益慈善組織的發展和依法監管還有不充分、不到位的情況,一些公益慈善組織缺乏自律意識而出現問題。

  另一方面不能因為個別公益慈善機構的不良做法而影響我們對我國慈善事業總體發展形勢的判斷與評價。

  李立國稱,民政部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對公益慈善類組織的監督管理,使公益慈善組織的行為和活動不斷增強公開性和透明度。

  去年社會捐贈總額

  低於2010年

  今天上午,在國新辦的新聞發佈會上,民政部部長李立國介紹,據有關機構統計,2008年,我國社會捐贈總額超過1000億元,2009年為540多億元,2010年再超千億,2011年據預測,不會低於800億元。

  去年以來,公眾對一些慈善組織公開透明方面問題的關注,導致了公信力危機空前嚴重。最著名的事件是發生於去年6月份的郭美美事件。

  該事件讓中國紅十字會身陷一場史無前例的質疑之中,並引發公眾對慈善信任産生疑問。

  ●相關新聞

  《慈善法》立法

  今年以來步伐加快

  今天上午,李立國也透露,今年以來《慈善法》立法工作已經加快了步伐。

  根據介紹,《慈善法》的立法工作,2006年就已經納入國務院的立法計劃,2008年納入人大常委通過的“十一五”時期的立法計劃。

  由於該法草案對慈善定義的屬性、規範行為的範圍還需要很多內部論證工作,所以《慈善法》的立法工作需要一個較長的工作周期。

  文/記者 郭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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