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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谷家樂福買話梅,結果發現裏面有蒼蠅;在光谷沃爾瑪買魷魚,結果標簽已顯示過期幾天。日前,兩位消費者在向工商部門投訴後均獲得了相應賠償。
市民胡先生的女兒日前在光谷家樂福購買了一袋話梅,價值14.7元。回家拆袋品嘗時,突然發現裏面有只蒼蠅。“蒼蠅是死的,已經‘凝固’在話梅裏了,很明顯不是開封後死在裏面的。”胡先生告訴記者。
吃著自己喜愛的話梅,結果卻吃出了死蒼蠅,這是多麼噁心的事情。第二天,胡先生就拿著話梅到家樂福替女兒討説法。後來,胡先生又投訴至東湖新區工商所,經工商協調,廠家最終10倍賠償消費者。
家住東湖高新區光谷大道附近的喻女士在光谷沃爾瑪買的魷魚也已經過期。
當喻女士向超市討説法時,被工作人員告知魷魚是整箱購進的,然後分批次進行銷售,是“合格證上的日期印刷錯誤”,實際上並未過期。
隨後,喻女士向流芳街工商所反映此事。經工商人員調查,最終,沃爾瑪對喻女士補償300元錢。(記者 汪志 通訊員 劉小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