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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普通護照(簡稱“電子護照”)將於5月15日在全國正式簽發啟用。上海出入境管理部門所有受理窗口5月11日、12日、14日三天將暫停護照申請受理。
上海出入境管理部門同時提醒民眾,申辦電子護照的條件、時限和收費標準與以往相同。市民原來持有的有效護照應當繼續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電子護照:普通護照的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普通護照的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家要求的。據知,辦理電子護照程序增加了採集申請人指紋及簽名等信息。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