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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實行車票實名制,對保證鐵路運輸安全、遏制倒票行為發揮了積極作用,社會各界和廣大旅客普遍認可和支持,同時也提出了一些改進、完善的意見建議。對此,鐵路部門高度重視,為維護廣大旅客的合法權益,經研究,定於2012年5月10日出臺措施,解決實名制車票丟失後的挂失補辦問題。
實名制車票丟失後挂失補辦的措施主要是:旅客購買實名制車票後如丟失車票,在不晚于車票票面發站停止檢票時間前20分鐘,可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挂失補辦手續。旅客辦理挂失補辦手續,應提供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原車票乘車日期和購票地名稱。
車站確認旅客身份、車票等信息無誤後,旅客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新車票發售後,原車票失效。
旅客持新車票乘車時,應向列車工作人員聲明。到站前,列車長確認該席位使用正常的,開具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到站退票的憑證。旅客到站後24小時內,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
鐵路部門提示,為規範旅客實名制購票乘車秩序,在驗票過程中,發現票、證、人不一致的情況後,按無票處理。旅客應憑證購票,妥善保管車票,持本人身份證件原件進站乘車,不要購買他人的車票,以免上當受騙,影響出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