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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跨國公司長虧不倒 ■稅務人員鬥智鬥勇 ■學生監督老師不容易 ■2011年反避稅貢獻239億元
中國反避稅空間大難題多
李曉宜/CFP供圖
本報記者 王超 《 中國青年報 》
避稅造成鉅額稅收流失
近日,全國最大單筆非居民企業間接股權轉讓所得稅4.03億元在山西省成功入庫,這是由一家境外非居民企業BVI(離岸公司)間接轉讓山西省一家能源有限公司股權産生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稅款。這是繼2011年日本某公司間接轉讓康師傅飲品(BVI)有限公司股權繳納企業所得稅3.06億元後,創下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股權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新高。
山西晉城國稅局用了近一年的時間徵收此筆稅款,此間經過數輪協商、談判。在談判未果的情況下,晉城國稅局與受讓方積極協商,多方努力,這家境外非居民企業BVI公司終於認可了稅務機關對股權轉讓的收入、成本確定方法,同意依法繳納稅款。
“如果沒有反避稅的調查手段,這4億多元的稅款是收不上來的。”中翰國際轉讓定價服務聯盟發起合夥人王駿説。反避稅指國家採取積極的措施,對國際避稅加以防範和制止。反避稅往往是針對跨國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而言的,因為通過關聯公司和海外交易,跨國公司可以利用制度漏洞少繳稅。
2012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召開全國國際稅收工作視頻會議。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稱,2011年全年通過反避稅手段增加稅收貢獻239億元。
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的財稅學術沙龍上,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師何楊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隨著全球化貿易與投資的發展,跨國公司利用國家間的稅制差異進行利潤轉移,不同程度地侵蝕主權國家稅基。其中,發展中國家因為稅收徵管和法律制度的漏洞更可能成為跨國公司利潤轉移的受害者。一些非營利組織通過初步估算發現,每年從發展中國家轉移出去的利潤高達350億美元。
2011年,據媒體報道,谷歌(Google)在華子公司或業務密切合作企業——咕果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構尋廣告公司和谷歌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存在涉稅違法行為,數額高達4000多萬元;具體違法行為包括使用假發票、將無關費用如“按摩費”等列入成本、不按規定代扣代繳營業稅等。
谷歌中國則稱,“我們認為,我們現在和以往一直完全遵守中國稅法。”
雖然言之鑿鑿,但跨國公司利用政策空隙避稅操作卻是全球“行規”。
據彭博社調查,谷歌迅速積累的財富,除了從廣告等業務中獲得,還得益於將其在海外獲得的大部分利潤通過一種複雜的法律結構轉移到了一些避稅場所,從而保持其稅率維持在超低的2.4%的水平。
國家稅務總局2004年的數據顯示,跨國公司每年的避稅活動給中國造成300億元的稅收損失。
2008年的數據顯示,美國通過反避稅調查查補的稅款是1000億美元左右,而我國僅有7億美元。
外企怎樣避稅
從稅收上説,一方面,國內企業減稅的呼聲很高;但另一方面,跨國公司通過避稅造成鉅額的稅收流失。雖然近年來我國的反避稅調查力度一再加強,但仍有很多企業通過各種避稅手段少繳稅。甘肅省國稅局工作人員劉浩(化名)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可以看到,在華投資的跨國公司,虧損面達六成,“長虧不倒”現象非常普遍。
劉浩介紹,每年反避稅可以給國家增加稅金,尤其在外企比較發達的地區,比如江蘇,每年通過反避稅談判收回的稅款,可達上百億元。
“十一五”期間,蘇州市反避稅工作合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6億元,補稅16億元。蘇州作為一個省轄市,反避稅補徵稅款在全國佔到13.5%。“十二五”伊始,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5億元,補稅3.5億元。近6年來,共有7個案件單案補徵稅款超過1億元。
這些跨國企業用什麼辦法騙過稅務稽查人員的眼睛呢?
“轉讓定價是最常用的一種避稅行為。”劉浩介紹,轉讓定價是利用關聯企業,將利潤轉移到國外。
“説白了就是高買低賣,比如原料進價20元,成品卻以10元賣出,製造環節不賺錢,企業處於虧損,而關聯企業將利潤算到國外母公司,在中國就沒有繳納企業所得稅。”
外企避稅的重點是企業所得稅,因為企業所得稅是一種流轉稅,只對企業的盈利進行徵稅。
中央財經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一些跨國公司在中國確實有轉讓定價的嫌疑。尤其是有避稅地聯絡的跨國公司,通過利潤轉移顯著地降低了稅收負擔。
該研究透露,跨國公司尤其是和避稅地有直接聯絡的跨國公司,稅前利潤率要高於本土公司,這説明跨國公司有著更高的生産效率和利潤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單位資産的稅負,跨國公司比本土公司低0.1%,有避稅地聯絡的跨國公司比本土公司低0.34%;單位利潤的稅負,跨國公司要比本土公司低1%,有避稅地聯絡的跨國公司則比本土公司低4.4%。這反映出跨國公司,尤其是與避稅地有直接聯絡的跨國公司,負擔的稅收要低於本土企業。
研究表明,高利潤率和低稅收負擔,是跨國企業轉讓定價的一個特徵。
博弈跨國巨鱷
避稅因為並不違法、違規,對稅務部門提出了巨大挑戰。反避稅工作,也成了稅務稽查人員跟跨國企業鬥智鬥勇的一個博弈過程。王駿説,反避稅主要是通過談判來進行,稅務局和企業都遵守一定的保密協議。稅務機關尊重企業的隱私,所以在公開的新聞報道中都只稱某某企業。
但反避稅談判的精彩程度,往往不亞於波譎雲詭的商戰電影。
劉浩透露,他們曾查到一家來料加工企業,生産某單一産品,整個行業的利潤率是20%,該企業的利潤卻是5%。通過蒐集其上下游關聯企業的資料,他們發現,這個企業的原料價格遠高於市場價,而製成品卻低於市場價,這些上下游企業都隸屬於某跨國公司。掌握了情況後,國稅局跟該企業進行了長達三個月的談判,最終迫使該企業補繳了幾百萬元的稅款。
王駿曾參與了一次反避稅談判。一家從事農業的跨國企業被江蘇國稅系統盯上,經過很長時間的分析測算,發現該企業利潤長期低於正常水平,於是便與該企業開始接觸。
該企業提出理由進行談判。“這是個拉鋸戰。”王駿説,他前前後後跟合夥人去了那家企業六次,還要分析關聯企業和行業數據庫,工作量極大。
“一般的跨國企業還好談判,跨國壟斷企業最棘手。”王駿説。
一般跨國企業,還有行業參照係可以比對。比如影印機行業,有多家企業在做,就有行業平均利潤可以參考。但一些壟斷跨國巨頭,行業上下游都是它的企業,整個行業被其壟斷,難以找到行業平均利潤比對。
“資本弱化是跨國企業避稅的另一利器。”王駿説。
資本弱化,是指企業在融資時降低從其關聯方接受的權益性投資的比重,提高債權性投資的比重,導致權益性資本相對弱化的現象。
“説白了,就是企業融資時,本該入股的改成借債,因為債權不用繳稅,股權要繳稅。”王駿説。
日本一家跨國公司在陜投資子公司的案例被稱為中國“資本弱化第一案”。稅務部門調查發現,該子公司2007年~2009年的資産負債表顯示,資産負債率分別為91.26%、87.32%、93.86%,大大高於一般負債經營企業常規負債標準。
更重要的是,其負債中存在大量來自關聯方的借款費用,且每年有高額的擔保費用、質押費用及利息(在稅前扣除)被轉移至境外母公司,3年間的利息支出高達2200多萬元。
隨著稅務部門調查的深入,該公司疑點重重。該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預計的投資回收期為3.84年,但其自2003年投産以來,賬面顯示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即使這樣,關聯方母公司仍然不斷向虧損的子公司增加投資,2007年增資100萬美元,2010年6月增資1377萬美元,總投資達5470萬美元。
這麼一個虧損嚴重的公司,銀行還願意提供高額貸款。該子公司與境外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總金額達5500萬美元,並由關聯方母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稅務部門調查結果是,該公司以貸款之名行避稅之實,最終補繳稅款1100多萬元。
不容樂觀的監督
相對於發達國家,我國的反避稅起步比較晚。
劉浩認為,稅務總局在2008年頒布實施的《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是我國在反避稅領域的一個重要法規。但比起很多跨國企業和會計事務所動輒十幾層的避稅設計,現在我國稅務機關稽查的能力只有六七層。
他認為,人才的缺乏也限制我國反避稅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有業內人士透露,稅務系統反避稅處的一位處長是《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的起草者和重要推動者,是中國反避稅領域頂尖的專家之一,國內稅務系統工作人員都聽過他的講座。
但現在,他跳槽到一家國際會計事務所,擔任轉讓定價、稅務風險方面的合夥人,為跨國企業做避稅方面的諮詢。
“稅務系統培養了很多稅務人才,但一轉眼就跳槽進了四大(國際上著名的四大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德勤、畢馬威、安永)。”該人士稱,跳槽後,往往年薪從幾萬元漲到上百萬元。
讓學生監督老師,肯定是有難度的。該業內人士説,我國稅務系統應該創造良好的環境,吸引、留住這些高端稅務人才,這樣才能加強我國反避稅領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