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上交所4月29日公佈了《關於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上交所表示,為做好退市銜接安排,《方案》從兩個方面建立相應的退市風險釋放機制。
一是完善現行的特別處理風險警示制度,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建立風險警示板,將重大風險公司與其他主板公司進行板塊區分,根據風險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實行與主板不同的交易安排。
二是設立退市整理板,為已被決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個交易日的股票轉讓安排,公司股票應在30個交易日結束後終止上市。
在此基礎上,交易所還將要求上市公司加強退市風險提示,充分揭示退市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