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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4日訊 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近年來打擊違規資金流動情況,日前在接受採訪時表示,2007年至2011年,共查處外匯違法違規案件1.5萬多起,共處行政罰款12.7億元人民幣。
該負責人介紹,在打擊地下錢莊等重大外匯違法違規活動方面,2007年至2011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共查處各類大要案件23起,涉案金額 319.37億元人民幣,配合公安機關共破獲地下錢莊案65起、網絡炒匯案26起、非法買賣外匯案119起,涉案金額逾1000億元人民幣,抓獲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共處行政罰款約1.6億元人民幣,嚴厲打擊了外匯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有效維護了國家經濟金融秩序。在嚴厲打擊地下錢莊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國家外匯管理局貫徹疏堵並舉的原則,完善監管措施,進一步提高服務便利性,滿足社會對跨境支付的合理需求,擠壓非法外匯交易的生存空間。
在打擊違法違規外匯資金跨境流動中,國家外匯管理局在檢查中牢牢抓住銀行等金融機構這一跨境資金流動的關鍵環節,深入開展對金融機構的專項檢查。
其中,2007年,在北京等4個地區對208家銀行及分支機構開展了收結匯和短期外債專項檢查。2008年,在廣東、福建等10個地區對外匯指定銀行執行資本金結匯管理政策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2009年,對2家股份制銀行總行及其9家分行開展了外匯業務合規性全面檢查。2010年,針對外匯資金通過銀行渠道流入的規模迅速擴大等問題,加大了對銀行外匯業務的檢查力度。2011年,進一步加大檢查頻率,在開展中外資銀行總行專項檢查的同時,對2010年已查的26家銀行又開展了回訪抽查,有效鞏固了檢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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