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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樂産品中外雙重標準 取證難致消費者維權難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1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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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丹

  繼麥當勞的麥樂雞、雀巢嬰兒米粉、蒙牛牛奶被指産品質量標準“內外有別”後,可口可樂也被推上了同一“審判臺”。由上海可口可樂飲料公司生産的零度可口可樂原液被“不小心誤送”到台灣,台灣衛生主管部門日前在其中檢出島內被禁用的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對此,可口可樂中國公司辯稱,大陸相關規定允許在飲料中添加“對羥基苯甲酸甲酯”,且在臺檢測出的含量符合規定。

  而這次“不小心誤送”事件意外地暴露了可口可樂公司在不同市場運用了不同標準的事實。也有專家認為,國際品牌在不同國家和地區採取不同標準是很常見的“國際慣例”,關鍵在於産品是否損害了消費者的安全及權益。

  難以取證的賠付

  由於標準的缺失與落後,導致很多跨國公司的應對態度同樣“中外有別”。最顯見的是在商品售後環節,有些國際大公司在全球召回有缺陷商品時,中國市場的消費者卻無法得到同等賠償,理由是中國沒有缺陷産品的召回制度,如“強生22次召回都與中國市場無關”、“豐田車在中美執行兩個召回標準”等。

  國內消費者在面對跨國大公司維權時有三大難題。“第一,國外首先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果消費者無法舉證,那麼就應有公司倒置舉證,證明其生産環節、工藝流程等不存在問題,但國內並無此規定,只能由消費者自己舉證;第二,事實上國內檢測機構基本沒有針對消費者個人的檢測證明,都是針對企業,尤其在食品行業,很多食品檢測中心最大利益方來自企業,成為商家的保護傘,消費者根本沒有辦法拿到相應的檢測證明;第三,國內規定是開封産品無法檢測,但事實上消費者不可能在開封之前發現問題,這些都成為消費者權益難以保護的死結,也都相應成為很多跨國公司對國內消費者賠償執行內外標準的根源。”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委投訴舉報辦公室主任賈寧認為。

  雙重標準的漏洞

  在食品行業,近一兩年內外雙重標準事件屢有發生,遍及乳業、飲料、快餐等多個行業,而我國標準屢屢被專家和消費者質疑“滯後”與“混亂”,導致形成標準“洼地”,部分跨國企業常以“標準”為由逃避問題與責任。

  事實上,“雙重標準”正源自於中國部分行業標準低於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地區,導致企業擅自降低質量標準,使同一品牌産品在中國和其他國家的銷售形成不同檔次。

  “這些雙重標準的背後,是企業過於重視快速擴張、規模、利潤等,而忽略了履行對其他利益相關者如社區、消費者等的社會責任。跨國公司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在不同市場運用不同標準某種程度上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任,這與人們印象中跨國公司具有更優秀的企業文化與商業倫理等不相符,傷害了消費者長期建立起來的對外資品牌的信任情感。”一名業內人士表示。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一名人士認為,一些洋品牌在本土規規矩矩,但到了中國之後,就頻頻出現問題,一方面是緣于國內標準偏低,過於寬鬆;另一方面也是“潛規則”使然,在一些跨國公司,某些産品會根據國家或地區的不同有價格及生産標準的上下限,為了佔領市場,會以更廉價的成本上限配合産品的合格下限,由此以不同標準生産不同品質的産品,而獲取利潤的最大化。

  營銷專家李志起認為:“跨國公司應該秉承自己一貫的品質標準,堅守自己的品質承諾,而不應該因地制宜,放鬆甚至放棄自己對品質的要求,與其大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角色並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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