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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一年過渡期後,國家強制性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于本月20日起正式實施。通則規定,食品標簽中應標示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生産者、經營者的名稱等內容,特別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食品標簽上明顯標注,並且必須使用“通俗名”,讓消費者看明白。
昨天,記者走訪京城多家超市,對麵包、牛奶、豆漿、豆製品等食品進行調查,發現食品企業基本能做到對添加劑進行具體描述。不過,種類繁多的添加劑讓市民擔憂。
添加劑“通俗易懂”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董金獅表示,新標準要求明確標明食品成分,添加劑標示要通俗,保質期按最早到期的單件食品計算等。“以前只要註明含著色劑、增稠劑就行,現在不可以了,必須把具體的著色劑名稱標注出來。”董金獅説,以食品添加劑‘檸檬黃’為例,可選擇標示為三種形式:1)檸檬黃;2)著色劑(102);3)著色劑(檸檬黃),但不能只標示“著色劑”。
品种太多市民擔憂
記者昨天走訪了多家超市,發絕大多數食品的標簽上添加劑標注得均比較具體,如一些食品的“添加劑”、“著色劑”後面都加了括號,註明具體名稱。但也有一些食品打“擦邊球”,比如標示“丙酸鈣”,但未解釋“丙酸鈣”是什麼。
由於有更多的添加劑“現身”,消費者表示出了擔憂。以火腿腸為例,一根火腿腸的添加劑少則10多種。“這麼多添加劑,我們雖然看不大懂,但真是不放心,吃的到底是火腿腸還是添加劑?”
董金獅建議,應儘量購買添加劑少的食品。(記者錢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