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近日,監管部門推出了《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稿),意在對目前新股發行中的“三高”、暴炒等現象開出整治的“藥方”。但筆者認為,這個改革方案很難達到目的。
首先,A股市場,特別是近幾年的炒新,可以説基本上都是券商引領的。其目的很明顯,券商為了更好地吸引上市公司,不斷地獲得發行紅包。大多數上市後被暴炒的股票,上市前都有一批吹鼓手,大力為其描繪美好的前景,同時,這些公司發行前的業績和增速,也是非常令人期待的。例如大多數創業板、中小板公司,上市前基本上三年的平均增速達到30%~50%,甚至於高達100%以上。試想,這樣快速發展的公司,獲得50倍甚至100倍市盈率又有什麼不可以?
但實際情況是,截至今年4月10日,2011年以來滬深兩市先後吸納新上市公司334家,目前已披露的年報顯示,有超過160隻2011年之後上市的次新股在上市第一年即陷入了業績負增長或業績增速下滑的窘境。其中,去年的募資大戶華銳風電、龐大集團、方正證券、東吳證券,居然名列業績下滑前列。所以,我認為新股對投資者的傷害其實並不是“三高”,而是“三高”後面的謊言和故事。而本次改革卻並沒有針對這些開出“藥方”,反而為編故事造謊言的人更快脫身提供了方便。
第二,從發行環節和上市環節看,做過股票的人都知道,主力機構要拋售,最好的辦法就是拔高出貨。所以,增加網下配售,實施存量發行、取消網下機構三個月的鎖定期,以增加上市數量平抑新股炒作,更是一廂情願。滬市如中國神華那麼大盤的股票也會被暴炒,更何況現在許多創業板、中小板的股票,就是全部上市又有多少?相反,這更讓機構有恃無恐,為了拿籌碼,詢出高價,然後通過上市快速拋售獲利。為了快速拋售,上市後反而會暴炒。
筆者認為,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但改革要達到良好的效果,一定要對症下藥,否則很可能會白費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