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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4月20日電(記者周竟)20日,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和浙江省物價局宣佈,自5月15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收費方式將改變,從目前的“按照最短路徑費率標準收費”改為“按照實際行駛路徑收費”,同時車輛通行費計費方法也相應改變。
據介紹,按照實際行駛路徑收費後,具體的計費方法改為:客車車輛通行費=車次費+車公里費率 車輛實際行駛里程數+隧道(橋梁)疊加的通行費。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表示,高速公路使用的複合通行卡能記錄車輛在路網內實際行駛的路徑節點信息,可據此結合相關通行費費率參數,計算出應繳納的車輛通行費。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徵費處處長陳記訓解釋説,出臺新收費方式是因為隨著高速公路建設的發展,“最短路徑”不能保證就是最低收費,有失公允。“新收費方式體現了‘走多少路,繳多少費’的精神,更加公平合理。”陳記訓説。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收費結算中心主任張起表示,新收費方式實施後,總體收費“穩中有降”,但也可能提高部分車輛的通行費。張起稱,該局將對全省所有高速公路路徑進行摸底,在5月15日前推出查詢系統,司機只要輸入出發地和目的地便能獲知走哪條路最省錢,建議出行前先查詢。
同時,針對飽受質疑的計費單位及尾數取捨問題,此次新政也進行了調整:計費單位仍以5元為單位;尾數為2.5元(含)以下,歸零;2.5元—7.5元(含),歸為5元;7.5元以上進為10元。“如通行費為21.7元,按照目前的計費方式要收取25元,調整後則只收20元。”張起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