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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雲南白藥未果 陳發樹申請行政復議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9日 10: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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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發樹新華都實業集團創辦人及董事長。2009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中,陳發樹以218.5億元人民幣的個人財富位列11位,為福建省首富。

  新京報訊 (記者吳敏)企業家、慈善家、堂吉訶德?福建“首富”、新華都集團創辦人陳發樹此次扮演了新角色。因接手雲南紅塔遭遇審批阻礙,陳發樹訴雲南紅塔股權糾紛案16日開庭,昨日本報記者獲悉,陳發樹同時向煙草專賣局申請行政復議,要求批准股權轉讓。

  2009年陳發樹斥資22億元收購雲南紅塔手中的雲南白藥股權,因審批無音訊一直未果。但在今年1月17日,一份來自中國煙草總公司的批復稱“為確保國有資産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轉讓”。對此陳發樹一方並不接受這一結果,並在近期向國家煙草專賣局提起行政復議。

  中國煙草總公司歸屬國家煙草專賣局管理,但律師指出,這兩家機構實際上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陳發樹方面律師李慶指出,該行政復議是在上週日下午寄出,週一送抵,按照行政復議的相關規定,煙草專賣局應在5個工作日也就是下週一之前答覆,確定是否受理這一行政復議。

  在行政復議申請中,陳發樹認為,這一股份轉讓並不存在國有資産流失的問題,理應得到同意。而煙草總公司拖延兩年多時間,“在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僅以大而化之的口號式理由做出不同意轉讓股份的批復”,構成違反程序、濫用職權的違法、不當行政行為。

  此前陳發樹在2009年9月簽訂協議時,出價為每股33.5元,恰好為簽署協議前30個交易日平均市價的90%左右,符合證監會相關要求。此後雲南白藥股價一路上漲,最高曾盤中報74.69元。

  陳發樹認為,國資監管機構應該以簽約時點的股價作為審查依據,只要當時的價格合理合法就應批准轉讓,至於簽約後的股價波動屬於正常的市場波動,可能漲也可能跌。

  解讀

  專家指原批複合理性存疑

  一項涉及收購的行政審批應該持續多長時間?又應該以怎樣的方式做出審批,法律界人士對此各有看法。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煙草總公司這一批復沒有引用任何依據,過於簡單,理由亦過於籠統。此外,這一批復做出之前,沒有聽取利害相關人陳發樹的意見,違反程序正當的要求,批復之後也沒有告知陳發樹,使得陳沒有知情權和復議權。

  陳發樹在行政復議申請中指出,他是今年3月15日在雲南高院組織的交換證據時,才第一次看到在已經提起訴訟的情況下,煙草總公司“匆忙”做出的2012年7號批復。新京報記者 吳敏

  回放

  22億收購股權兩年市值變41億

  一度是你情我願的股權交易,兩年多後演變成對簿公堂。

  2009年9月,陳發樹與雲南紅塔簽訂股份轉讓協議,雙方約定陳發樹以22.08億元的價格購買雲南紅塔手中6581萬股的雲南白藥股權。

  這宗交易被外界認為是陳發樹的又一神來之筆。在完成紫金礦業上市後,陳發樹收購過啤酒股權,但從總價上看,雲南白藥是其最大的一宗收購。

  但在陳發樹支付了股權轉讓款後,這份協議遲遲未能獲得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股權遲遲未能過戶。

  2011年12月陳發樹將雲南紅塔訴至法院,陳發樹認為雲南白藥股權遲遲未能過戶,與雲南紅塔方面沒有履行報批義務有關。

  但在法院開庭前,股權轉讓中缺少的國資部門批復意見“火速送達”,煙草總公司在今年1月17日出具了“為確保國有資産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轉讓”的批復。隨後雲南紅塔據此要求解除合同。

  在此期間,陳發樹支付的22億元已經在雲南紅塔賬上“躺”了27個月。

  與此相應的是,在2009年9月簽訂合同至今,雲南白藥的股價不斷上升,陳發樹購買的雲南白藥股權,從市值不足26億元,變成了最高時市值超過60億元,即使根據昨日48.7元的股價測算,陳發樹當初應過戶的股票經送股後市值應超過41億元。

  新京報記者 吳敏

  (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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