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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機場建設費改徵民航發展基金
五上市機場去年盈利超40億元 機場建設費收入不菲
本報訊(記者 葛丹)昨日,財政部發佈《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宣佈廢止機場建設費,但改收民航發展基金,金額不變。《辦法》一經公佈即刻引發市場強烈反應,而對機場經營情況究竟影響如何也引起市場關注。記者昨日查閱公開資料發現,目前A股與H股主要有上海機場、首都機場、白雲機場、深圳機場、美蘭機場五家上市機場,數據顯示五家機場2011年合計凈利潤達42.58億元,其中首都機場、白雲機場、美蘭機場機場建設費收入共計17.06億元。
其中,上海機場盈利在五家中最高,達14.995億元,較2010年同期增長14.41%,去年實現營業收入46.11 億元,創歷史新高。
四家機場去年獲政府補貼超4500萬元
據財政部2011年1月6日發出的《關於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旅遊發展基金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稱,繼續保留首都機場、白雲機場、美蘭機場三家上市機場以機場管理建設費安排補貼作為企業收入的政策,每年補貼額不低於各機場當年機場管理建設費收入的40%。資料顯示,首都機場、上海機場、白雲機場、深圳機場四家上市機場去年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貼共4552.75萬元。
首都機場去年旅客吞吐量78675058人次,以最低50元計算,這些旅客合計需繳納39.34億元的機場建設費,而首都機場2011年財報顯示機場建設費收入達10.02億元。白雲機場2011年年報顯示,去年營業收入中有機場建設費返還5.85億元,佔其營業收入的13.8%。而美蘭機場該數據更高達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