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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賓館(000524)4月17日晚間公告,2011年9月28日,公司董事會七屆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東方賓館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産之重大資産重組暨關聯交易預案》等重大資産重組相關議案,並於2011年10月24日公告董事會決議及本次重大資産重組的預案。公司股票于2011年7月12日至10月24日期間停牌。2012年4月12日,公司因股價異動而諮詢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廣州嶺南國際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表示重大資産重組存有不確定性,因此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開始停牌。2012年4月17日,公司董事會七屆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終止重大資産重組的議案》。
公告稱,經公司控股股東廣州嶺南國際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于17日書面告知,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所涉及的標的資産的評估結果尚未取得國資監管部門的核準或備案及開展向上級主管機關的報備工作,據此公司董事會已不能在4月24日前召開會議審議正式重大資産重組方案併發出股東大會通知。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的首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後,董事會在6個月內未發佈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上市公司應當重新召開董事會審議,並以該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日作為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因此,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公司董事會七屆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終止重大資産重組的議案》,決定終止本次重大資産重組方案,並承諾在未來3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事項。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