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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6日從海關廣東分署獲悉,從4月20日起,對於一天內多次進出境的旅客,攜帶超出旅途必需範圍的物品,放行前需規定繳納進口稅,亦即不再適用進境居民旅客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5000元以內免稅放行的免徵額。
針對一天內2次出或入境者
據介紹,隨著近年來內地與香港、澳門人員和經貿交往不斷深入,深圳、珠海各口岸日均進出境旅客已達30萬人次,深圳節假日甚至達六七十萬人次。為提高口岸通關效率,規範口岸秩序,兩地海關出臺了相關公告,重點細化驗放標準和通關手續。
具體是,對於當天多次進出境旅客(即同一天內進境2次及2次以上的進境旅客,以及一天內出境即2次及2次以上的出境旅客),進境攜帶旅途必需物品予以免稅;超過旅途必需範圍,但仍在合理數量以內的個人自用物品,按照有關規定徵收進口稅;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進出境物品應當按照進出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深圳珠海7口岸設專門通道
海關廣東分署表示,從4月20日起,將在深圳、珠海兩地其中的7個口岸開設當天多次進出境通道,方便相關旅客辦理通關。
如何界定必需物品合理數量
海關廣東分署負責人説,“旅途必需物品”是指旅客本人在本次旅行中必需的自用物品,包括旅客本人在旅行中必備的衣著、洗漱等。像煙酒當天第2次帶進來就不能認定為“旅途必需物品”。
至於“超出旅途必需範圍,但仍在合理數量以內”,“自用”是指進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牟利性的;“合理數量”是指海關根據進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定的正常數量。
馬漢青、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