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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案波瀾又起 烈士孟祥斌名字遭註冊(資料圖)
【中國企業家網】(綜合)繼“林書豪”被搶注、“喬丹”商標之爭後,又一起與名人姓名權相關的商標案成關注焦點。近日,烈士孟祥斌名字遭註冊一案引熱議。
《中國青年報》4月13日消息,“捨己救人模範軍官”、2007年感動中國年度人物孟祥斌名字在其犧牲後,先後在孟祥斌家鄉山東齊河、犧牲地浙江金華遭到註冊。在山東齊河,一個叫李繼華的人註冊“孟祥斌”商標,用於衛生紙、寫字紙、書籍封皮、訂書釘等;在浙江金華,一個叫方冬生的醫生註冊“夢祥斌”,打出“他為駐地創名牌,永創英雄精神在”的廣告語做商標合作推介。
孟祥斌,生前係第二炮兵某導彈旅機要參謀,2007年11月30日與妻子在浙江金華江邊散步時為救落水女青年不幸遇難,年僅28歲。孟祥斌後被追認為烈士,入選“感動中國人物”,2009年5月又被追授“捨己救人模範軍官”榮譽稱號。
然而,這樣一個家喻戶曉的英雄的名字卻淪為一些人的牟利工具,有網友稱,“孟祥斌烈士真是躺著也中槍!”“孟祥斌送行大會我參加了,在我們老百姓心中,孟祥斌就是英雄的符號,孟祥斌在大家心裏是聖潔的。現在把英雄名字與商業混在一起,這樣做有損英雄的形象。”金華一位市民在接受《中國青年報》採訪時説。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八款,“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有專家認為,“孟祥斌”與“夢祥斌”這兩個商標,借烈士名字賺錢的商業意圖顯而易見,此舉是對英雄的褻瀆,有害道德風尚。若有人效倣,惡意註冊“郭明義”、“徐洪剛”等商標,更是貽害無窮。
去年年底,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正式受理孟祥斌生前部隊提出的撤銷申請,此案也成為國內首個因“傍英雄”、“傍英烈”而被依法提請撤銷的商標案。有評論認為,傍英雄、傍英烈現已成為商標註冊的一個新情況,英雄、英烈姓名中體現的服務、獻身精神與商業運作無關,因而不同於文娛、體育明星姓名遭註冊的案件,適時修改商標法,填補有關空白是當務之急。(文/劉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