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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A因螺旋藻事件狀告新華網 索賠300萬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4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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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昨天獲悉,近期因螺旋藻鉛超標事件捲入風波的雲南綠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對外宣佈,已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新華網及4名相關人員賠償300萬元。記者昨天聯絡新華網,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告知此事應該找法務部門,但記者昨天撥打該部門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公開指責報道失實

  3月28日,新華網發佈了題為《新華視點:審批合格的螺旋藻為何鉛超標?》的文章,稱以綠A螺旋藻為首的8大螺旋藻品牌,其中6個鉛含量超標,綠A超標達80%,文章發表後立刻被網絡媒體和各地報紙大範圍轉載。

  綠A方面昨天給記者提供的材料指出,上述文章中存在兩大嚴重不實與誤導。綠A稱,首先,文章聲稱綠A螺旋藻“鉛超標80%”,其引用的鉛含量標準適用錯誤。4月1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螺旋藻保健食品有關問題的回應”中強調,以藻類為原料的固體飲料和膠囊産品鉛指標限量為2.0mg/kg,而並非0.5mg/kg。

  第二,該報道中提到“申報流程造假,手法偷梁換柱”,“企業大都通過仲介機構來申報”。綠A稱,其螺旋藻産品由公司自主研發、自己報批,經國家衛生部嚴格審查,于1997年獲批保健食品,“仲介機構”、“尋租”等説法屬子虛烏有。

  索賠300萬要求道歉

  雲南綠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胡志祥表示,上述文章的內容嚴重失實,給公司的聲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為消除該報道負面影響,公司已委託雲南震序律師事務所,于近日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新華網及4名相關人員賠償300萬元的直接損失和其它商譽損失,並向綠A公開賠禮道歉。

  “300萬元數額計算的只是直接損失,即3月29日至4月4日,消費者退貨金額和數個專賣店銷售額同比下滑金額之和”,胡志祥稱,法院方面表示在完成法定審查程序後,決定是否立案。

  >>律師説法

  嚴重失實才可認定名譽侵權

  “綠A此次狀告媒體是一起名譽侵權訴訟案”,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相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新聞單位對生産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産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內容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其名譽權;主要內容失實,損害其名譽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

  “另外,在批評報道中,媒體依據的國家標準是否明確,根據不同的標準都可以得出不同的結論”,吳冬表示,媒體報道只有嚴重失實才能定位為名譽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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