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本報訊(記者高晨)昨日,記者獲悉,深圳銀監局將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上限,以促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持續較快發展。
深圳銀監局發佈《深圳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指引》,在全國範圍內首次明確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可放寬至5%。
該指引還對小微企業貸款(含個人經營貸款)在全部貸款餘額中的佔比按不同銀行類別進行了區分要求:國有大型銀行深圳分行不低於10%,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深圳分行不低於20%,城市商業銀行深圳分行不低於30%,農村商業銀行不低於60%,村鎮銀行不低於75%。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的做法是有必要的,應鼓勵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目前深圳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是1%,提高到5%意味著小微企業會獲得更多貸款。
對於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提高所需要的多餘資金,郭田勇表示,理論上應是由銀行承擔,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銀行的風險。郭田勇建議,國家可以補貼銀行或在稅收和財政方面對銀行採取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