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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4月12日電(記者葉鋒)申請供應區域擴大,申請對象相關條件適當放寬……記者12日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上海日前已下發文件,啟動首批兩處市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的常態化供應工作,並對相關政策作出調整、完善。
這兩處公租房項目分別為徐匯華涇地區的馨寧公寓和楊浦新江灣地區的尚景園,合計房源有5100套。兩處項目于去年12月底至今年3月進行了首輪申請受理。
上海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首輪申請受理期間,市民對兩處試點項目供應區域範圍、供應標準等事項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有的單身申請人希望能夠申請二居室戶型,以便滿足結婚需要或與父母同住;有的希望申請地的規定能從單位所在地放寬到也包括戶口所在地;有的希望對住房在遠郊但上班在中心城區的本市戶口人員能有所照顧。對於這些建議,市房管局會同兩處項目的産權單位和運營機構進行了認真研究。
據介紹,在常態化供應階段,上海將對公租房相關政策口徑作出一些調整:一是兩處房源不再分別劃分供應區域,供應對象統一擴大到工作單位或戶籍地在浦西各中心城區和閔行區的家庭及單身人士;二是申請人工作單位在浦西各中心城區和閔行區,但其戶籍地位於遠郊區(縣)的,核定其住房面積狀況時,遠郊的戶籍地住房可不計建築面積;三是允許達到法定晚婚年齡即男性年滿25周歲、女性年滿23周歲的單身人士承租二居室住房(原規定單身人士只能承租一居室);允許單身人士自願組合,承租二居室或三居室住房,具體辦法由項目運營機構與承租人協商確定。
上海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同時強調,這兩處公租房項目在常態化供應階段的準入資格申請條件沒有變化,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併計算)且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二是與本市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三是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四是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範圍仍限于主申請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據悉,5月上旬起,浦西各中心城區和閔行區公租房運營機構或住房保障機構將按照常態化供應工作要求,接受符合條件單身人士及家庭申請公租房準入資格;新江灣尚景園、華涇馨寧公寓項目運營機構也將同步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保證單位、單身人士和家庭屆時到現場順利選房簽約。 另據介紹,目前,這兩處試點項目首批申請對象的選房配租工作在同步進行之中,預計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五一節前,兩處項目將迎來首批約2000戶市民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