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4月12日專電(記者付航)深圳銀監局12日發佈《深圳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指引》(簡稱《指引》),提出對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放寬至5%的指導性標準,借此促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持續較快發展。
深圳銀監局副局長胡艷超對此解釋説,對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放寬,不是鼓勵銀行亂放款,而是希望降低銀行和基層工作人員展業顧慮。“如果風險完全控制到零,市場就沒法做。”胡艷超説。據其介紹,目前深圳銀行業的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低於1%。
中國銀監會在2011年6月發佈的《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中曾提出,根據商業銀行小企業貸款的風險、成本和核銷等具體情況,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實行差異化考核,適當提高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
根據《指引》,為激勵銀行加強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深圳銀監局還將在存貸比和資本充足率方面進行差異化監督,在網點設置和産品創新方面給予鼓勵支持,對不同類型的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佔比設置相應的激勵值和約束值進行分類激勵和約束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