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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4月9日消息 (記者馬文佳)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上海某公司職員卜小姐要幫客戶快遞一些名牌打火機,在明知打火機不能空運的情況下,快遞公司仍然接下了這一單生意。
可是幾天后,卜小姐被告之因為打火機是違禁品,包裹被退回。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原本快遞的12個打火機退回之後只剩9個,另外3個不知去向。
既然是違禁品,為何當初快遞公司仍然接下這一單生意?不能寄,貨物被退回也就罷了,為什麼還丟了3個打火機?這三個打火機又應該如何賠償?
原本郵寄快遞這樣一件簡單的事,卻已經困擾卜小姐將近2個月的時間了。當初一位客戶從英國帶回了多把打火機在國內轉機時無法隨身攜帶,而這些名牌打火機價值不菲,所以就請卜小姐幫他從上海郵寄到新疆。
卜小姐:因為我們公司跟圓通是有合作的,然後我就直接打電話給圓通他們的一個經理,打電話問他説能不能寄,然後他們那個經理説能寄的,就幫我寄了。寄了之後呢,就一直沒有消息。沒有消息我就打電話過去問,他們才告訴我那個被扣下來了。
得知包裹在杭州蕭山機場被扣的消息,卜小姐趕緊聯絡圓通速遞,希望能早點把包裹拿回來。
卜小姐:因為我那邊寄出去一共12個。但是送回來之後呢,我那個拿到的包裹呢是他們重新包裝過的。一開始説的是那個他們拿到10個,但是到我手上的話還是就成了9個了。
既然是打火機是違禁品,快遞公司的收件員為何還是把它寄出去了呢?當初上門取貨的快遞員小段表示,他知道包裹中郵寄的是打火機,並且當時也沒有開箱驗視。
快遞員:她告訴我是打火機,我告訴她打火機是不能寄。她説又沒有氣體麼。
記者:哦,她説是沒氣但是你沒打開看。
快遞員:對,他是這個長期合作的公司了,然後就給寄出去了。
記者:就是按照你們行業內的規定的話,像她這種是不是應該寄陸運?
快遞員:對,如果説,就是説大家知道的話就必須寄陸運,甚至就不能寄了。這個只是客戶對違禁品不是很了解。
記者:但是你了解啊,你可以不收啊。
快遞員:其實這個我也不是很了解的。
雖然快遞員小段也擔心這包打火機可能屬於違禁品,最好應該走陸運,但最終他還是沒有"開箱驗視"就接下了這單快遞。圓通速遞上海浦東分公司的嚴經理也承認,收寄打火機的確是他們公司犯下的錯誤。
嚴經理:給我們的是一包打火機,這一點我承認我們是知道的。應該來説呢這個打火機我們應該拒收。因為是我們長期合作客戶麼,我們的業務要本著為他考慮麼,先想著把它收過來,如果沒有氣的打火機到了機場裏面,説實在的,可能發十次呢,有可能七八次也能出去。
對於這包違禁品的郵寄,消費者的"不知道"遭遇了快遞員的"不清楚",再加上快遞公司的默許,最終導致包裹在機場被查扣。當卜小姐拿到已經丟失了部分打火機的包裹時,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與快遞公司協商賠償事宜。從卜小姐提供的當時客戶在國外購買打火機的發票顯示,丟失的打火機一枚的價值折合成人民幣大約4000元,丟失的打火機涉及的金額已經過萬。但當時卜小姐填寫單據時,並沒有保價,也沒有標明具體數量,所以快遞公司只能按規定賠償郵費的3倍,這大約只有60塊錢。在雙方多次交涉後,圓通速遞上海浦東分公司的嚴經理表示,如果卜小姐仍不滿意,也可以選擇對簿公堂。
嚴經理:現在追不回來這個打火機啊,我作為一個長期客戶我主動説,我願意賠償500塊錢,她當時電話裏就是不同意,那你一沒保價,又沒聲明價格,當時數字又沒點給我的,出了事情你説值這麼多錢。真的協商不通 ,那麼你通過法律手段訴訟也可以。
如果消費者沒有為所寄物品保價,是否遭遇丟失、損壞等情況只能"自認倒楣"呢?即將實施的"開箱驗視",可操作性又將如何?
卜小姐和圓通速遞公司之間關於損失的賠償問題,至今還沒有達成和解。如果沒有為所寄物品保價,是否消費者遭遇丟失、損壞等情況只能"自認倒楣"?對於這個案例,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快遞公司應該承擔責任。
邱寶昌:我認為應該由快遞公司來承擔責任,因為快遞公司認為不是違禁品已經寄出去了,那就是這個合同已經成立了。至於怎麼賠,我認為按照快遞的標準是過低的,不能因為客戶沒有保價,就可以免責或者按照限額賠償。我認為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從我傾向來説,應該支持消費者的訴求,遵循合同法, 應該按照實際賠償,這是比較合理比較公平的。
一個小包裹,有可能也會引發一場大官司。如何讓此類事件不再發生?郵寄打火機時消費者和快遞員之間應該注意哪些事宜呢?
快遞物流諮詢網首席顧問徐勇:消費者要快遞打火機的話,那麼首先要向遞送員聲明,我郵寄的是打火機,郵寄多少個。作為遞送員來講他要知道郵寄打火機要把燃氣放掉,儘量能把電石卸掉。我們要採用一種安全運輸方式,不能採用航空方式。因為航空運輸當中是絕對不允許有打火機。同時作為快遞員他可以提醒消費者,如果是貴重物品的話應當購買保險。作為消費者來説也應該把背書看一看,避免引起爭議。
下個月1號開始,"快遞實名制、寄件開箱驗視"等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准將正式實施,在實際操作中快遞員對寄件"開箱驗視"的可操作性究竟有多大?快遞物流諮詢網首席問徐勇認為,應該以技術手段為主。
徐勇: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需要第一是完善法律,我認為在這方面要有相關的實施細則,這樣就更有可操作性。第二個如果開箱驗視可能貴重物品的丟失率更高,因為我們現在的從業人員,基礎的工作並沒有做好。假如在實際工作中全部開箱驗視,在實際當中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按照目前我們的快遞價格來説,現在如果驗視了話,這個快遞價格肯定要漲,至少要調整30%以上。在某些地段某些方面去抽查,在這個地方要選擇技術手段,比方説我們可以使用安檢機等技術手段為主,以開箱驗貨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