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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Hilfiger:如何成為大富翁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1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外灘畫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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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my Hilfiger

  Tommy Hilfiger今年滿60歲了。他功成名就,兒女繞膝,但在他看來,一切才剛剛開始。未來十年會發生什麼?新的酒店?Hilfiger牌汽車?更多孩子?他現在不知道,但提起來就興奮。

  本報記者在紐約時裝週期間約見Tommy Hilfiger,做了一場徹頭徹尾的美式.。。

  幸運的小子

  在Tommy Hilfiger 位於曼哈頓第11 大道的展廳裏看不到多少職員,如果你到得不湊巧,很可能會發現前臺靜悄悄的人影全無。墻上的液晶電視正播放著品牌宣傳片,一派加勒比風光,宣傳語則以英語和漢語兩種字幕出現。

  寬敞的展廳裏陳列著Tommy Hilfiger 最新系列男女裝的服裝和配飾。兩三個職員悄無聲息地在進行細節整理,另有三四個人站在大廳一角小聲交談。這是品牌2012秋冬女裝發佈會的前一天,同系列的男裝發佈頭一晚剛剛結束。

  “在這次男裝秀開始的前晚,一切已經就緒。每個模特穿什麼,尺寸多少,甚至細到每個紐扣,每條拉鏈,都安排得井井有條。包括T臺的裝置和背景音樂,每一個細節都已確保無誤。”Tommy Hilfiger説。他安然自若地坐在扶手椅裏,面前的茶几上擺著品牌在2010齣版的25週年紀念畫冊,身周為自己新一季的設計環繞。他説話低聲細語,你坐在對面剛剛能聽清,但又很想更湊近前去。這種有如耳語的談話風格、在用詞方面的小心翼翼幾近拘泥,都讓人想起他的昔日老友Andy Warhol。

  這位不久前剛過完60歲生日的設計師顯然對自己的過去和現在統統心滿意足。“要是退回到幾年前,發佈會的前夜這裡通常亂作一團,每個人都手忙腳亂,還有好多事沒做完。

  假如要説60歲的我跟過去有什麼不同,我想最大的不同就是我不再喜歡一團糟了,我喜歡辦事冷靜、有條有理。”他説,神情看上去活像一個年輕人在20歲上就自以為經歷了一切,逢人便説:我老了,我準備好安心做個老年人了。

  60歲的Hilfiger 的確經歷了一切——從《了不起的蓋茨比》式的個人奮鬥,到“美式預科生風格”的起起落落,假如有人要拍一部有關美國時裝業的影片,Hilfiger 就是主角:一個膽大包天的孩子,在對時裝業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冒冒失失地決定創建自己的品牌。他從賣牛仔褲起家,藉由明星代言樹立起聲名。他不知疲倦地自我推廣,將自己塑造成大名人。

  Hilfiger 向全世界介紹了最典型的美式著裝風格,他本人的成功故事正是過去1/4 世紀裏美國時裝業的完美寫照。

  如今他功成名就,有佳人相伴,兒女繞膝。當年他照著唱片封套上Mick Jagger 的樣子穿上牛仔喇叭褲,靠著從曼哈頓批發來的20 條喇叭褲開店起家。如今Mick Jagger 是他的鄰居。他在紐約的Plaza Hotel 擁有一套兩層樓的豪華公寓,在格林威治村、康涅狄格州和加勒比海的馬斯蒂克島都有大宅。他頭一段婚姻四個孩子中的一個,Ally,在一齣名為《富家女(Rich Girls)》的電視真人秀中出鏡。我可以滔滔不絕地説滿整整六頁,總而言之,他是個大富翁。

  然而,他的面貌沒有多少改變。沒錯,如他自己清楚知道的:“你看我戴起了眼鏡,頭髮也灰白了。”但他笑起來咧開嘴的樣子,跟1971年他頭一次歐洲之行在羅馬拍的風光照上對照

  “美國最知名設計師”

  提起Tommy Hilfiger,就會讓人聯想到預科生風格——大學校園風的針織背心、上衣和襯衫。外國人多數是在《死亡詩社》(銅扣上裝、胸前帶繡花校徽的襯衫)或《愛情故事》(女主角的絞花背心和羊絨長圍巾)這類電影中初次接觸到這類風格。Hilfiger 對此的熱情由來已久,在他看來,它“經典、傳統、實穿,是所有美國時裝的基礎”。與此同時,它還能體現穿著者的殷實家底。從Tommy Hilfiger 到Ralph Lauren,從Tory Burch 到J Crew,美國設計師特別鍾情于預科生風格,部分原因可能在於歷史不算悠久的美國對財富格外熱衷。

  Hilfiger 認為,全球經濟的衰退使得這種風格再次風靡。用他的話説,這是一種讓自己看上去“不顯得窮”的穿著方式。不過,儘管Hilfiger表示他從小就熟悉這種“富人風貌”,他的成長故事卻帶有一些《了不起的蓋茨比》中主人公白手起家的意味。他在紐約州艾爾邁拉的一個工人階級家庭出生長大,家裏連他在內總共有九個孩子,爸爸是珠寶商,媽媽是護士。跟Tommy Hilfiger廣告照片中那些自信、漂亮的年輕人不同,他的年少時期算不上快活。“我在學校沒自信。我不是優秀學生,我真覺得自己挺笨的。”他回憶説,“代數對我而言難似天書,莎士比亞我一行字也讀不進去。我就是學不來。”更要命的是,他想進橄欖球隊,然而作為一個體重48公斤,身高176厘米的少年,他完全不可能從那些體重100公斤,身高2米的同學中脫穎而出。於是他轉而關注“音樂、姑娘和汽車”。有一天在臥房裏翻看自己收集的唱片時,他想到了一個主意。

  “我看著唱片封套上的Jim Morrison、David Bowie和Mick Jagger,心想:啊!我想要看起來跟他們一個樣!”他説。跟大部分設計師不同,少年Hilfiger 對服裝全無興趣,也沒有受過任何相關訓練。他的驅動力跟愛好無關,而是出於一種重塑自我的迫切感——古怪的男孩想變身為同齡人偶像。他和朋友們模倣自己崇拜的歌星,留起長髮,穿上九分褲,學校裏別的孩子見了也想如法炮製。

  此外還有一個原因促使他下定決心創業——他認為自己考不上好大學,儘管他父親一直指望兒子進常春藤盟校。“我心想,做生意的話,我就能把握自己的命運了。”

  他跟幾個朋友合夥,每人出150塊錢,到曼哈頓進了20條牛仔褲,開起了服裝店,名為The People’s Place——名字聽起來就充滿了1960 年代的氣息。“店裏有熏香,貼著搖滾樂海報。我們還出售唱片和捲煙紙。我們那兒的氣氛很酷,大家可以待著消磨時間。”Hilfi ger 説。他的生意經營得很成功,不久之後就開出分店。到紐約進貨成了家常便飯,他還發現了Andy Warhol的Factory 和Studio 54。“我過得很帶勁。”他説。

  可能是因為過得太帶勁,到他25 歲上,The People’sPlace 不幸破産。他像是被潑了一頭冷水。“我們當時開了差不多十家店,本來情形很不錯。突然有一天,我們發現自己已經一文不名,不得不宣告破産。”他説,“我和搭檔整天混在Studio 54 和Max’s Kansas City,都沒怎麼關心生意。這是一次重大教訓。”從那以後,他決心搬到紐約,全心全意投入時裝設計。

  他本來很可能要去Calvin Klein上班,好在有個銀行家大方資助他,讓他得以創建個人品牌。“我知道自己想幹什麼——我想創建一個預科生風格的,有型的生活方式品牌。”他説。他的自卑感已經跟喇叭褲一起被扔進了故紙堆。1986 年,就在他正式建立個人品牌兩年之後,他在時代廣場做了一塊廣告牌,Tommy Hilfiger的名字在那上頭跟Calvin Klein、RalphLauren 和Perry Ellis這三位最知名的美國設計師平起平坐。

  潮流與傳統

  賣牛仔喇叭褲也好,鄉村俱樂部式運動衫也好,Hilfiger總有一種從意想不到的角度,在剛剛好的時機切入流行文化的本領。1985年,他憑一則由廣告界傳奇人物George Lois 製作的廣告推出自己的品牌,開始了接下來十年的預科生風格大爆炸。他的設計式樣經典,以及少許聰明的變化,編織出一場裏根時代的美國夢。到1980 年代末期,他的品牌已經站穩腳跟,他父親再不抱怨兒子當年沒聽自己的話去學會計了。

  從畫草圖到設計,從量體裁衣到制定價格——他全靠自學。到了1990年代,他故伎重演,讓品牌躋身嘻哈圈,成為美式奢華運動風的代言人。當時,大部分設計師對明星還敬而遠之,他則大膽地讓明星穿上自己設計的服裝。1994年,嘻哈歌手Snoop Doggy Dogg 在電視節目《週末夜現場(Saturday Night Live)》中穿了Tommy Hilfiger 的服裝,品牌銷售當年就躍升至9000萬美元。明星效應當然幫了Hilfiger 很大的忙,但另一方面,那種大多數設計師都不具備的熱誠也造就了他的成功。在內心深處,他依然是個音樂愛好者,還是個生意人,他很樂意將品牌跟嘻哈文化聯絡在一起——明亮的色彩、寬大的衣服、巨大的logo,以此延伸原汁原味的預科生風格。“我覺得Rap 社區的年輕人想要屬於他們自己的品牌。不過如今回顧起來,我認為那股潮流只屬於某個階段。它教會了我永遠不要跟隨潮流,因為潮流始終在變。”

  21世紀初,Hilfiger 品牌的過速發展使得其在風格方面失去了控制,因而品牌魅力有所散失。“我們經歷了一個階段的挫折。”Hilfiger 輕巧地承認。從那以後,他把經營重點拉回到品牌一向最在行的部分:可愛、整潔而時髦的預科生風格,他父親穿的那一類衣服——但更精美。漸漸地,品牌又找回了昔日的聲譽。標誌性的美式風格讓他賺得盆滿缽滿——有趣的是,該品牌的一大半收入來自境外,似乎那些不住在美國的消費者更能接受Hilfiger 的理想美式生活。

  在創建品牌之初,Hilfiger就認定要做一個生活方式品牌。27年之後,一切對他而言還像是剛剛開始。他正打算進軍傢具及酒店行業,在全球範圍內推廣自己所癡迷的風格——一種世界各地的人都熟悉和感到親切的美式風格,幾乎稱得上是“嬰兒潮一代”的《湯姆叔叔的小屋》,因為太過耳熟能詳,難免流於陳詞濫調,而Hilfiger 一貫的本領,就是將陳辭濫調變得清新流暢。

  “我想設計一家旅店,或者是一間餐廳。我想出版書,還想嘗試製作電影。我一直在思考下一步可以做什麼,不想停下來。”他説。排在議事日程最前面的應該是酒店。“它的名字可能會是FAME,四個字母分別代表時尚(fashion)、藝術(art)、音樂(music)、娛樂(entertainment)。我會在墻上挂滿好萊塢明星、搖滾明星的照片,展示經典的美式汽車、美式摩托車和美式電影——你知道,1950年代的復古感覺。”他説。他正到處尋找合適的房子——不一定在紐約,甚至不一定在美國,但一定帶有強烈的美式風格。“一開始,我是個土生土長的美國設計師,”他説,“之後的15年,我慢慢開始向歐洲和亞洲發展。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其實中國、日本、美國、倫敦和巴黎的年輕人喜歡的東西都非常相似——曲風類似的音樂、風格相近的Club。他們大多喜歡運動,熱愛生活。”

  Hilfiger並非Yves Saint Laurent 那樣的天才。從本質上説,他正是個熱愛生活的年輕人。在新一季的系列當中,他用深沉馥鬱的紫紅色、深綠色和海藍色展現了精到成熟的設計技巧,從任何一方面看,他都將繼續獲得成功,而説起未來的十年,他仍然抑制不住興奮:“無論在音樂圈、運動圈還是時尚圈,沒有人知道未來十年裏會發生什麼。”

  2008年,Hilfiger娶了他的第二任妻子Dee。2010年,Dee為他誕下了他們的頭一個孩子Sebastian。一切都難以預料,但有一點從他成年之後就沒有改變,今後也不會變。眼前的設計師身著格紋呢套裝,戴著膠質黑框眼鏡,灰白色頭髮梳著一貫的式樣,看起來與其説是美國最有名的時裝設計師之一,倒不如説更像個大學教授——顯然,他始終讓自己看起來跟品牌的風格保持一致。“預科生風格不是一種潮流。

  它是傳統。我只是在傳統的基礎上加以變化。服裝其實是一種‘再創造’的過程,這個過程充滿了樂趣和活力。”他説,“我爸爸過去也是這樣穿。”

  那麼他的小寶寶呢?“當然會,”他説,“跟我那預科生風格的爸爸一個樣。”

  Tommy Hilfiger 和他的2012 秋冬系列

  靈感來自戶外運動

  喜歡戶外運動的男人們給了我很大的啟發。另外一部分靈感則來自軍裝風格。我將軍人身上的勇敢和好鬥體現在設計之中。這個系列加入了許多新色調:寶藍色、紫紅色、深海軍藍、森林綠等。黑色的褲裝也出現在本季秀場上,對於晚裝來説,黑色非常重要。這一次的設計強調了服裝的實用性。我們設想了一些戶外場景:如果要去打獵、射擊或是徒步登山,你需要保暖性更強的服裝,與此同時,這些設計又不缺時髦的細節。那些喜歡軍裝風的男士之前也許並不知道,軍裝可以變得如此摩登。喜歡運動風水手夾克的男士也會在本季找到不同以往的新鮮設計。喜歡學院風的人當然也可以穿出異於他人的時尚感。不管是射擊、打獵還是徒步,你都有辦法讓自己看起來非常有型。

  美式風格與英國元素

  製作紳士服裝的最好面料來自英國,作為設計師,我當然愛選用世界上最好的東西,像愛爾蘭的亞麻布、意大利的羊絨和皮革、美國的汽車、英國的花呢和獵具。有很多最漂亮的粗花呢只在英國生産。本來這是非常復古的一種面料,但這一季我們為它加入許多新鮮的變化,比如用皮革拼貼來襯托它,讓它更酷更時髦。皮革是一種有奢華感的面料,可以搭配出很多不同的造型。你用不同的方式縫製它,或是給它添加上不同的顏色,就會讓它顯得很隨性或是很考究。

  回到最初的風格

  我認為時尚永遠在變化之中。看看那些成功的設計師,你會發現往往他們最後的設計路線與剛開始大不相同。經過20 多年,我們這次的設計又回到了最初的感覺,在那個基礎上添加新的時尚元素。在我的設計中,你常會見到“紅白藍”的元素,因為我本身很喜歡這三種顏色。但單純的紅白藍更加適合春夏,所以在新的秋冬系列中,我採用深一點的顏色,如深紅和深藍。

  服裝是再創造的過程

  我會去世界各地旅行,尋找不同的面料和新的技術。服裝其實是一種“再創造”的過程。很早之前,人們創造出“衣服”這個東西,現在我們只是“再設計”這些衣服。“再設計”的這一過程充滿樂趣和活力,需要設計師有積極的思考,也能體現一種生活方式,比如去郊外爬山、遠足、騎馬。尋找樂趣,享受生活——這是我的生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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