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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中國之聲此前報道,盲人因無法簽字而被銀行拒絕辦理相關業務,銀監會作出回應。
銀監會的獨家書面回應表示:“如果當事人一方簽字有困難,如視障人士等因身體缺陷不能簽字,在法律規定的常規方式下無法完成合同簽訂的,經雙方協商後也可以採取其他變通方式達到訂立合同的目的,比如通過按手印的方式。這種變通方式在辦理部分銀行業務過程中,如存取款和匯款等業務中也是可行的。”
但是在記者對多家銀行網點的調查中,很多銀行的工作人員並不清楚為視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服務要求。那麼,銀監會這樣的回應在銀行的實際工作中能起到多大的指導作用呢?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趙三平認為:
趙三平:銀監會的回復,是沒有約束力的。他們的這種態度對於殘疾人面臨的這種問題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幫助。建議有關部門針對這種情況,應該制定出對於有書寫障礙的殘疾人,辦理金融業務的工作規定。這樣的話,銀行的工作人員辦理起來會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