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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日前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強化信息披露、調整詢價範圍和配售比例、加強對發行定價的監管等入手,擬採取多方措施抑制新股高價發行問題。
《意見》表示,將擴大詢價對象範圍,提高向網下投資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建立網下向網上回撥機制。向網下投資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與轉讓股份的50%。
《意見》強調,將加強對發行定價的監管。招股説明書正式披露後,根據詢價結果確定的發行價格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發行人需在詢價結果確定的兩日內刊登公告,披露詢價對象報價情況。在前述情況下,上市後實際盈利低於盈利預測的,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對發行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列為重點關注、監管談話、認定為非適當人選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