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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3日宣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新增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500億美元,總投資額度達到800億美元。增加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投資額度500億元人民幣,允許試點機構用於發行人民幣A股ETF産品,投資于A股指數成份股並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擴大金融對外開放”要求,總結QFII制度經驗,進一步便利QFII投資運作,吸引更多境外長期資金投資我國資本市場。同時,證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進一步擴大RQFII試點規模、機構範圍及投資比例。
2002年,中國證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共同頒布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試點開始實施。2006年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頒布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2007年根據第二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成果,QFII額度從100億美元增加到目前的300億美元。
目前,我國已批准來自23個國家和地區的158家境外機構的QFII資格。其中,資産管理公司82家,保險公司11家,主權基金、養老金、捐贈基金等機構29家,商業銀行23家,證券公司13家。其中,129家QFII累計獲批投資額度245.5億美元。截至3月23日,QFII賬戶總資産規模達到2656億元。其中,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佔比分別為74.5%、13.7%和9.6%,QFII持股市值約佔A股流通市值的1.09%。
2011年12月16日,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了《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允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為試點機構,運用其在港募集的人民幣資金在經批准的人民幣投資額度內開展境內證券投資業務。《試點辦法》發佈實施以來,相關部門積極推進,試點工作進展順利。目前,中國證監會批准了21家試點機構的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其合計200億元人民幣投資額度,試點機構的RQFII産品已獲得香港證監會批准,部分産品已開始投資境內證券市場及銀行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