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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實施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在地方執行時暴露出各種問題。廣西那坡縣有學校將補助用於購買營養品“壯壯水牛奶”,供貨商可從3元補助中賺取1元。在青海也有學校將補助款採購薩其馬等零食。調查還發現,那坡縣財政局拖延下撥補助款,學校只能賒賬供餐。(4月1日《新京報》)
國家實施4月有餘的學生營養餐惠民工程,近段時間可謂醜聞不斷:吃回扣、縮營養、減費用、出劣品……生出的各種乖戾與不義讓人如芒刺背。於是,人們紛紛建言獻策,“出臺營養餐標準、監管、扶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嚴懲黑心供應商、昧心學校”……這些都不無道理,但是,相較于殘缺的制度、失守的責任,眼下更需追問的,是營養餐的不透明運作。
事實上,孩子們的健康防線屢屢被突破,為數不多的3塊錢總是被瓜分,有兩個最重要的原因,一是國家160億元營養餐費的“大蛋糕”何時到的各地,各地財政部門又在何時撥付到教育系統直至學校,公眾完全不知情,但卻為消息靈通的供應商留足了“推薦”、“打點”的時間。二是,營養餐菜單的定制、原料採購、財務支出等完全是學校一人操刀,自由裁量,闕如學生、家長、社會人士的參與,實施過程中缺乏民主決策和監督機制。
按理説,實現陽光監督並非難事,像民間人士鄧飛發起的“免費午餐”工程,以及目前赫赫有名的湖北“鶴峰模式”、廣西“馬山模式”,都建立了以微博、網站等為媒介的財務公開機制,“免費午餐”每所學校的食物名目、開支等都定期公示;在監督模式上也引入了多方組成的外部監督力量等。實施“善政”以來,也沒出過食品質量和安全問題———榜樣在前,後續跟進便好。
但問題是,目前許多地方部門,見到營養餐費無異於唐僧肉,人人都想分一杯羹。所以,在資金落地和項目執行方面,總想“利益均沾”,甚至在少數領導授意或操縱下暗度陳倉。事實上,只要有“陽光下暗角”的存在,舉著各類誘人招牌的尋租都會趁虛而入,這似乎早成“鐵律”……各類經費、補貼、善款一旦推開民意,就會開演一齣出財政套現挪移術的“好戲”,並最終以公共利益受損、政府公信付出代價而收場。
所以,陽光闕如、監督缺位之下,營養餐難免“變味”。它其實給我們提供了各類善政、惠民工程迷思上的一個細胞切片,官德不靠譜、責任被虛置,只有將早該置於陽光下的財政預決算真正兌現在陽光裏、監督下,才能避免“營養餐”遭劫或變味的悲劇重演。(崔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