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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蔣婭婭)新一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啟幕。中國證監會昨天發佈 《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從強化信息披露、調整詢價範圍及配售比例、加強發行定價監管、增加流通股數、抑制炒新、嚴懲違規等六個方面入手,直指新股高定價。其中,引入個人投資者作為詢價對象、存量老股可向網下投資者轉讓等新舉措尤值得關注。
通過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數量來抑制高定價,指導意見也有多項創新。如取消現行網下配售股份三個月的鎖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不過,發行人、承銷商和投資者自主約定的鎖定期,不受此限。又如市場更為關注的存量股流通問題,指導意見明確,持股期滿3年的股東可將部分老股向網下投資者轉讓。只不過,老股轉讓所得資金須保存在專用賬戶,由保薦機構進行監管,若要轉出則有一定的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