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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走向深入,中國音樂産業正在經歷著重大變革,但在線上音樂如火如荼發展的同時,包括唱片業在內的傳統音樂産業則生存窘困,呈現了“幾家歡喜幾家憂”的態勢。昨天在京落幕的第五屆東方風雲榜論壇上,多位業界專家代表對傳統唱片業、網絡音樂生存中的“饑飽不均”現象進行會診。
網絡改變音樂産業生態
“中國音樂行業的産值已經超過了電影和電視劇行業産值的總和。”海蝶音樂集團董事長盧建如是説。會上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全國卡拉OK産業的年産值是2000億左右;而全國幾大手機運營商的音樂業務獲益總和達到了300億。與此同時,實體唱片産業産值下滑了95%。與會者認為,“網絡”是改變中國音樂産業生態的重要推手,網絡時代下,各種多元的音樂傳播方式正在形成。
歌手許嵩在去年躥紅網絡,他的聽眾主要以高校學生為主,現在他的演唱會每場不下3000人。很多小眾歌手,曲風不一定適合大多數人,網絡卻可以把粉絲和他迅速聯絡起來。網絡公司則有自己的生意經,通過視、聽融合,呈現新的表現形式。騰訊計算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偉林認為,必須將網絡和線下活動結合起來,“我們常常去想一些新的方式,跟唱片公司或是藝人進行互動,目的是可以告訴我們的用戶,我們的平臺不只是一個聽歌或是下載歌曲的平臺,還可以跟受眾有互動。”
傳統唱片業需尋新生路
與迅速發展的網絡環境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作為音樂作品原創的源頭,版權人的獲利微乎其微,版權矛盾日益突出。盧建透露,中國大陸音樂版權在整個音樂産業鏈上的獲利僅僅為2%至3%。台灣著名音樂人方文山説:“我們這些詞曲作者不能像歌手一樣去商演,版權費是我們重要的保障,可是現在版權收入過低,很多詞曲作者的日子真的是難以為繼。”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常務副理事長宋柯因為改行開“烤鴨店”而再次成為焦點人物,在他看來,音樂界版權方合理的份額應佔到40%。
對此,吳偉林表示,給予內容方版權費用是非常公平合理的,具體份額完全可以商量,但目前的“分成模式”讓人頗感無奈。“現在國內網絡上聽歌和下載幾乎都是免費的,國內沒有收費音樂的市場,我們的收入主要依靠廣告,而這筆收入卻很難去支付版權方高額的報酬。”
艾瑞諮詢的高級分析師由天宇認為,小眾歌手的崛起和音樂節的走熱已經體現了“現場音樂熱”初見端倪,而掌握版權和歌手的傳統唱片業對於這一方面大有拳腳可以施展。而在網絡方面,利用新技術的終端可以把付費“玩”音樂的概念引入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