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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30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0日宣佈,從5月1日起,53個品種的消化系統類藥品最高零售限價平均下調17%。其中高價藥品平均降幅22%,預計每年可減輕消費者負擔30多億元。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大改革力度,研究適應醫改新形勢要求的藥品價格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包括:加強成本和出廠價格調查與監測工作,為合理確定最高限價水平奠定基礎;改進藥品定價方法,對部分藥品探索採用藥物經濟性評價和國際價格比較方式定價,對部分藥品探索試行統一定價;進一步加大對高價藥品降價力度,特別是降低外資原研製藥品價格。
發展改革委還將配合藥品生産流通領域改革,著力規範藥品流通環節價格行為,促進藥品流通企業的整合和優化,鼓勵發展現代物流産業;建立藥品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藥品生産成本和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藥品價格。
這位負責人指出,目前我國正在全面實施新版GMP改造和國家藥品標準提高行動計劃,各地要充分考慮藥品生産企業實施新版GMP改造和提升質量標準的成本變化情況,在調整藥品價格時,適當把握價格調整力度。對多家生産的仿製藥品要參考質量標準先進企業的成本和市場價格調整最高限價。
近幾年來,發展改革委累計近30次降低了許多藥品的最高零售價。去年,發展改革委先後降低部分激素、調節內分泌類和神經系統類等藥品,以及用於治療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環系統類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涉及244個品種,1700多個劑型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