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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股市慘跌氛圍中,浙江板塊卻集體上漲。顯然,這與國務院批准實施《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有關(相關新聞見B52版)。
試驗區的啟動,是溫州經濟進程中的一件大事。而這源於去年震驚全國的企業家“跑路”,跑路事件一方面將中小企業的真實困境顯露無遺,另一方面也將長期以來,在主流金融體系之外野蠻生長的民間金融的真實生態和風險暴露無遺。溫州一直希望通過設立“溫州國家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使得溫州成為民間金融率先試驗的“金融特區”,為民間金融的合法化趟出一條康莊大道。
國務院會議確定的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十二項主要任務,顯然是圍繞民間金融的合法化,以及如何做大做強以民間資本為主的中小金融機構展開的。概言之,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正式將民間金融納入主流的融資制度體系,提出要制定規範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民間金融的陽光化之路正式啟動;二是為民間投資設立金融機構鬆綁,提出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而提出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更是有重大的制度突破和創新;三是提出要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這在國內也屬於首創,有利於中國外儲“藏匯於民”政策的實施和外儲投資的多元化;四是在機構創設層面探索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路徑,鼓勵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提出要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産品與服務,探索建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小微企業債券融資等;五是在産權交易體系方面,提出要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此項政策有望在溫州催生全國最大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及技術、文化等産權交易的場所。
試驗區的正式啟動,可謂正逢其時。從實業層面而言,通過建立與溫州中小企業發展匹配的金融機構,可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從金融層面而言,利用溫州強大民間資本的優勢,通過試驗區的建設,可構建與民營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地方金融體系,為中國金融改革、為民間資本面臨的各種困局找條出路。
當下打破金融壟斷的問題,利率市場化的問題,以及民間金融合法化問題,都迫在眉睫。不過本次獲批的方案出於“穩字當頭”的考慮,回避了一些問題。儘管如此,在現有框架下,在一些領域爭取大膽創新和突破,溫州成為民間金融最發達地區的夢想是可期的。(馬光遠 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