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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在2012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表示,成品油定價權將放給企業的説法不準確。
彭森指出,按照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成品油價格還是政府指導價,有關企業將根據市場變化情況,按照政府指導價確定的原則,適時按照有關機制對油價進行適當調整,政府物價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
此前,市場上普遍流傳,當原油價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時候,政府有可能調整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而向三大石油公司下放定價權。
發改委還指出,今年要擇機推出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縮短調價週期。“目前國際油價高位震蕩,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要在油價穩定或回落的情況下出臺,出臺前要經過中央批准,並廣泛徵求社會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彭森表示。根據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油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