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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變磚頭、500元購物卡縮水成200元”,近期快遞行業頻頻出現的“快遞員監守自盜,快件丟失掉包”的現象,令消費者也見識到快遞行業的潛規則。雖然不少消費者以防萬一對快遞物品進行了保價,但近期多地爆出消費者保價後仍未能獲得賠償的案例。有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應在寄快遞時諮詢相關規定,避免寄出不合規物品,未如實填寫快遞物品名稱、金額等都會給日後索賠帶來困難。
國家郵政局最新披露的數據顯示,2012年2月國家郵政局受理消費者關於快遞業務的有效申訴10288件。申訴最多的仍然是反映快件延誤問題,共5402件佔52.5%;而反映快件丟失及內件短少的1936件,佔18.8%,反映快件損毀的510件,佔5.0%,兩者合計23.8%。
購物卡、禮品卡等難保價
近日有媒體報道,杭州的王女士通過佳吉快運寄了快遞,快遞物品包括衣服、茶葉、香煙、食品,超市卡,總共價值1000多元,王女士也保價了1000元,快遞公司收取了千分之四的保價費4元。但王女士的快遞丟失後,快遞公司卻只肯賠償300元。快遞公司方面則認為,王女士事先並未説明快遞中包含500元超市購物卡,在保價的1000元中要扣除這500元,而且香煙屬於不能快遞的物品,所以價值200元的香煙也不在賠付範圍。
而上海的一位消費者快遞了20張面值為500元的當地商場的購物卡,而客戶收到時面值竟然變成了200元。由於未進行保價,而且快遞公司方面不承認掉包,該消費者也只能自認倒楣。
有分析認為,購物卡、禮品卡等快遞公司難以對其“驗視”,而且消費者也很難證明其真實金額。而如果沒有進行保價或購買保險,對於丟失掉包等快遞公司只是以行業規定的3~5倍運費作為賠償,多數賠償不到100元。
查證難度大 多數不了了之
有業內的快遞員爆料稱,一些工資較低的快遞員會在快件上“動心思”,甚至一些站點的負責人也會參與其中。而由於部分快遞站點未安裝監控設備,快遞流程中也缺乏明確的驗證登記信息,查證出哪一個環節或個人出現問題的難度相當大,這也是多數案件不了了之的重要原因。但有快遞公司也表示很委屈,“消費者沒有保價還要求按照原價賠償,那快遞公司承擔的風險就太高了”。
提醒
如實填寫物品名稱金額
根據以往的案例,不少消費者在為快遞保價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虛報”問題。一種是過於“保守”,如填寫了較低的保價金額或少報了保價物品;另一種則是刻意調高保價金額,但這些最後都可能導致賠償受損。
對於類似種種問題,中國快遞協會方面提醒,寄件人不要漏填和少填內件物品名稱,仔細檢查所填寫的物品名稱與內件是否相符,避免出現因內件不符而拒收情況的發生。一旦郵件發生丟失或損毀,也難以明確事故、差錯責任,難以進行理賠處理。
另一方面,寄件人也要如實地填寫物品價值,需要保價的應填寫保價金額。不應漏填或多填、少填,以及隨意估價,否則會給日後賠償處理帶來一些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