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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國務院批轉了發改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指出要“深化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擇機推出改革方案”。業內人士指出,改革主要思路是調整挂靠油種,縮短調價週期,改變調價方式。
業內人士認為,現行機制有幾個弱點不得不改:首先是上調和下降起點不平等,以每桶100美元作為基準價,若上漲到104美元,便達到4%的上調標準,但從104美元跌至100美元卻僅下跌3.85%,不能下調價格。其次,現有定價機制是對前一段時間國際油價波動結果的反映,具有一定“時滯性”。第三,現有定價機制參照布倫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價格變化率,將紐約WTI價格排除在外。而布倫特原油價格最高時比紐約原油高出20美元/桶,這是國內油價比美國油價要高的原因之一。
在22日舉行的“第五屆山東地煉市場與發展峰會暨第四屆中外油商高峰論壇”上,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經濟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姜鑫民透露,當前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一個思路是當國際油價低於130美元時,成品油定價權或交由三大石油公司自主定價,必要時國家還是會實行一些干預。姜鑫民透露,在新的定價機制裏,價格相對便宜的WTI原油價格有可能被引入參考價,但最後尚未有定論。
業內人士猜測,在縮短調價週期上,估計會把22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或14個工作日;還可能會將原來“4%”的油價參考幅度相應下調;成品油定價的參照物可以上月中國原油進口單價為基準,或者直接以大慶和勝利原油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