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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申屠青南
日前發佈的《中國證監會2011年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顯示,2011年,證監會互聯網站共主動公開監管信息7653條。下一步,證監會將設立受理服務中心,提高監管信息公開服務水平,並做好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的後續工作,推進陽光審批。
2011年,證監會共組織新聞通氣會、媒體座談會60余場次,接待記者2000余人次,按月將出臺的規範性文件、行政許可批復、官方網站新聞稿及證券期貨市場統計報表等公開信息彙編成冊。全年共受理監管信息公開申請49件,全部予以回復。
證監會表示,雖然證監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已平穩運行四年,有關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但相關規定及內部工作流程還有待進一步梳理和修訂,主動公開範圍還需進一步擴大,行政審批透明度還需不斷提高,監管信息公開申請方式還需逐步豐富和完善。下一步,證監會將從五個方面進一步推進監管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設立受理服務中心,專門負責行政許可及監管信息公開申請的接收及受理工作,為申請人提供一站式優質服務。證監會將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意識,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監管信息的需求,不斷提高政務工作透明度。(下轉A02版)
(上接A01版)對行政許可、常規監管、稽查執法和復議訴訟等事項,除主動公開結果信息外,一些過程性信息也要公開,有條件的行政許可項目要爭取做到全程公開。
二是做好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的後續工作,推進陽光審批。證監會已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簽署《行政審批項目處理意見確認書》,擬取消28項行政審批項目,下放10項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層級,另有16項行政審批項目擬合併為5項,待有關部門批准上述方案後,證監會將及時修訂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細化審核依據、辦理流程、申請標準和辦理時限並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對證監會監管信息公開法規及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從建立制度體系的角度出發,注重各項規定的相互協調配合,對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有關工作機制。按照“誰製作、誰公開”的原則實施,辦公廳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各派出機構均為信息公開的主體。
五是逐步豐富監管信息公開申請方式,增設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信息公開申請形式,增強便民性。梳理完善主動公開信息目錄,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深度,對公眾關心的信息增大主動公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