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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漏洞”
一次,姜某的收銀機箱突然斷電。當收銀機箱再次通電時,姜某發現斷電前掃過的商品並沒記錄在收銀系統內
借機“發財”
從2009年7月到2011年3月,姜某只要上班就要斷電兩三次,每次侵佔營業款幾百元,累計侵佔營業款53.8萬元
罪行敗露
姜某的收銀櫃臺不時會出現顧客結賬速度慢的狀況,保安發現她有私下操作收銀機箱的動作,迅速向超市彙報
停電時無意中發現超市收銀系統“漏洞”,進而在每日工作中故意造成收銀機箱出現兩三次斷電,利用每次斷電過程侵吞超市營業款幾百元……成都家樂福大世界店收銀員姜某採取這種作案手段長達1年多的時間,累計侵吞超市營業款53.8萬元。成都商報記者昨日獲悉,姜某的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被高新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成都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姜某自幼家貧,弟弟曾是縣裏的高考狀元但被殺害,姜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動機竟然是為減輕家庭負擔,彌補弟弟被殺害後父母的傷心。而在該案庭審時,姜某長大的村落還出具了證明,希望法院對其從輕判處。
一次斷電
意外發現收銀系統“漏洞”
姜某今年31歲,2007年通過公開招聘進入成都家樂福大世界店擔任收銀員。“平常工作很踏實”,在同事眼中,姜某是個好員工。不過,2009年7月的一天,超市的一次斷電改變了姜某後來的生活。
案發後,姜某向她的律師寇翼講述了當天停電的經過。當天中午,姜某用超市的價格掃描儀依次對一名顧客購買的商品進行掃碼,掃完電子顯示屏出現總金額,當顧客把現金交給她等待打印小票時,突然超市停電了,姜某的收銀機箱隨即斷電。遭遇突發情況,超市緊急處置,1分鐘的時間供電就恢復了。不過,當收銀機箱再次通電時,姜某發現斷電前掃過的超市售出的商品並沒有記錄在收銀系統內,而此時顧客因為著急沒有等小票就直接付現金結算了。
經過這次事件後,姜某發現如果在給顧客結賬時,當把所有的商品價格都掃描完畢顧客付錢後,在等待出小票的間隙收銀機箱突然斷電,再次通電後事先掃描的商品清單就不會出現在收銀系統內,只要顧客不要小票,這部分物品的款項就可以揣進自己腰包。
瘋狂作案
一年多侵吞營業款53.8萬
在發現收銀系統的“漏洞”後,姜某開始利用這一“漏洞”侵佔營業款。姜某的具體作案手法是,先對顧客的商品條碼進行掃描,收到現金後伺機斷掉收銀機箱電源,然後告訴顧客機器故障可能出不了小票,若顧客不追究,等顧客走後就迅速將收銀機再開啟。為了侵吞營業款,姜某還專門購買了一把打開收銀機箱的丁字形開鎖工具。
從2009年7月到2011年3月,姜某只要上班就要斷電兩三次,每次侵佔營業款幾百元,截至案發,高新法院審理查明,姜某累計侵吞營業款共計53.8萬元。對於這些侵佔得來的鉅款,法院查明其中的近26萬元姜某存入了以她母親名字開戶的銀行賬戶裏,姜某自身名下賬戶的4.5萬元已被法院凍結,而其餘的錢姜某則稱被自己揮霍了。
罪行敗露
超市報警收銀員獲刑7年
姜某原本以為自己的做法會一直持續下去,不會被任何人發現。不過2011年3月9日,超市的保安在巡視超市狀況時發現,姜某值班的收銀櫃臺時不時就會出現顧客結賬速度慢的狀況,保安進一步觀察發現姜某有私下操作收銀機箱的動作,隨後迅速向超市彙報。
家樂福公司風險預防部主管萬光升向法院證實。2011年3月9日,他和公司的一位部門經理查看了公司後臺的收銀記賬系統,發現姜某較長時間的收銀金額和最後交回公司的金額不一致。在問姜某時,姜某剛開始只承認在2011年3月上旬侵佔過營業款,且只有12600元,隨後將錢退還公司,並要求公司不再追究。不過,公司經初步計算後擺出數據,姜某終於承認從2009年7月就開始侵佔公司營業款。
家樂福公司收銀科相關人員向法院證實,超市的收銀報表有兩份。第一套系統記錄超市交易成功的賬目數據總和,只會體現正常錄入該系統的數據。而第二套系統為小票系統,所有成功或不成功的交易都會生成明細。收銀員只知道有第一套系統存在,而第二套系統只有公司高層才知曉。同時證實,公司一般只會核對第一套系統內數據,而第二套系統內數據很少核查,姜某正是通過斷電這一違規操作,利用第一套系統不能生成成功交易記錄這一缺點,多次斷電,進而侵吞營業款。
案發後,超市報警,隨即該案進入刑事訴訟程序。近日,高新法院一審判決姜某的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沒收價值4萬元的個人財産。成都商報記者昨日獲悉,姜某服判,對一審判決沒有上訴。
成都商報記者 鄭鈺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