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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在最新發佈的2011年度自律監管工作報告中表示,將強化對證券交易的監管,著力遏制題材概念股、新股過度炒作,防範重大惡性風險。包括進一步強化對陽光私募的監督和管理。
具體包括,一是遏制題材概念股的炒作。對題材概念股實施重點監控,對頻繁參與炒作的重點賬戶和群體性炒作行為,採取綜合監管措施。二是重點監控新股,特別是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防範炒作風險,確保交易平穩。三是實施分類監管,強化以“重點賬戶”為核心的重點監控機制。四是進一步強化對陽光私募的監督和管理。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