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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昨日下發的《關於做好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要積極配合財政部門,研究公共租賃住房商業銀行貸款具體貼息政策,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支持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
根據財政部日前發出的通知,各地對商業銀行發放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可以按規定予以貼息,貼息幅度可按2個百分點左右掌握,貼息期限按貸款期限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5年,具體貼息政策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住建部《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優化2012年建設項目的規劃佈局,提高規劃設計水平。集中建設的,選址要儘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齊全地段,做到給排水、供電、燃氣、供暖、消防等設施齊全。要加大配套基礎設施投入,提高投資完成率,儘快形成有效供應;對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壓力大的地區,要在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的安排上給予傾斜。根據需要,同步規劃建設教育、衛生、文體、物業管理、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和配套商業設施,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統。要嚴把規劃設計關、建材供應關、施工質量關、竣工驗收關,切實加強項目管理,確保質量安全處於受控狀態。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完善相關手續,對手續不全、基礎設施不配套、達不到入住條件的項目,不得組織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還應在年度計劃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政府網站公開本地區及所轄市(地、州、盟)年度建設計劃,並按月公開開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況。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各級、各部門督促檢查的重點,作為各級政府和部門重點考核內容。(記者 劉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