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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促進當地中小企業發展,東莞市政府推出新版“10億元融資支持計劃”(以下簡稱新版“計劃”)。新版“計劃”從2012年1月1日起實施,為期1年。
根據日前印發的《東莞市工業企業貸款支持計劃操作規程》和《東莞市區域集優直接債務融資支持計劃操作規程》,新版“計劃”保留舊版中的工業企業貸款支持計劃部分,並新增債務融資支持計劃、組建再擔保公司、鼓勵金融創新等三個部分,10億元資金在這幾個方面的分擔數額分別為4億元、2.8億元、3億元和2000萬元。
2008年10月,東莞市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幫助中小企業度過難關,出臺了舊版“10億元融資支持計劃”:東莞市從財政中拿出10億元,通過貸款風險補償和企業貼息等一系列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舊版“計劃”實施了兩年多,推動銀行等各參與主體累計為2317家名錄內重點企業發放貸款1852.62億元,並曾將東莞的存貸比提高兩個多百分點,使存貸比歷史性地跨越60%的關口。
新版“計劃”是東莞在國家銀根收緊的大背景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輿論認為,該計劃對東莞中小微企業發展、産業轉型升級,以及該市重大企業及産業項目的引進將起到積極作用。
新版“計劃”對銀行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制定了詳盡的風險補償方案,並準備由市政府出資成立再擔保公司,這對促進民間資本以正規渠道進入金融領域、增強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拓寬其融資渠道等將發揮多重作用。
新版“計劃”的支持對像是年銷售收入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工業企業。在擴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範圍和力度的同時,每家企業年度貼息由舊版中的“總額不超過50萬元”變更為“不超過30萬元”。
在風險補償方面,新版“計劃”由原先的按照貸款新增的2%提取風險補償金,明確為向支持範圍內的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和保證貸款,市財政就會按照貸款發放額的1%提取風險補償準備金。此舉明確釋放出支持無抵押物中小微企業獲得融資的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