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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抑鬱症”納入醫保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1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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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報道,“我有抑鬱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沒什麼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離開。拜拜啦。”3月18日上午10點54分,網友“走飯”通過皮皮時光機發佈了人生的最後一條微博。實際上,早在3月17日晚上9點30分左右,“走飯”已經在自己的學校宿舍自殺身亡。

  這讓我想起坊間“菜花黃癡子忙”的説法。這個時候出現類似輕生的事,是因為他們患有程度不同的憂鬱症,醫學上稱其為“非精神病類疾病”。可是目前在南京市,“非精神病性障礙患者”屬於醫療諮詢,每小時80元左右,而且沒辦法報銷,患者只能自己掏腰包。況且這樣的醫療諮詢效果也很有限。

  最新調查數據顯示,我國成年人群精神障礙患病率為17.5%。其中有88%的非精神病性障礙患者從未因心理問題接受過任何專業治療。據此推斷,全國應有1.73億成年人患有某種精神疾病。我建議將非精神病類疾病與前者一視同仁,也將其納入醫保治療的範圍。況且,前者在明處,人們還好對待一些;而後者則藏在暗處,具有一定的隱匿性,如果得不到及時和有效的治療,可能比前者更具有危險性。

  在美國,目前共有臨床心理醫生、精神護理人員28萬人,即1000人中就有一個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被納入醫保體系,費用可以報銷。許多家庭還有自己的私人心理醫生,就連美國總統也擁有自己的心理顧問。對此,我們的醫保能否結合實際與此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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