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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圍經濟不振,擴大內需發力,近日,有關提高居民個人收入所得稅起徵點的討論再次成為焦點。
隨著近年來我國稅收的穩步增長,結構性減稅、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越來越受到廣泛關注,很多專家建議重新制定關乎民眾收入的個稅起徵點標準。
調高到5000或8000元?
儘管受到去年全球經濟危機的影響,我國GDP增速較往年明顯放緩,但是去年我國財政收入仍然比2010年增長24.8%,首次突破10萬億元大關,創下歷史新高。在當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擴大內需的背景之下,加快結構性減稅步伐、減稅富民的呼聲日益高漲。
“現在結構性減稅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當前我國綜合國力在提升,財政收入連年增長的幅度都還高過GDP的增長速度,確實具備了我們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的前提條件。
去年9月實施的新個稅修正案將起徵點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賈康表示,在新的方案執行之後,原來工薪階層有28%的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現在顯著減少了7%。
儘管如此,在一些專家看來,隨著物價的上漲,目前個稅的起徵標準仍然偏低。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提出要將個稅起徵點調整至5000元。而深圳研祥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裁陳志列建議,提高對高收入者的徵收標準,將個稅起徵點定在8000元,最低不低於5000元。
建議按家庭為單位徵稅
事實上,我國從1980年頒布個人所得稅法至今,個稅起徵點共經歷了3次調整,從最初的800元到現在的3500元,調整的頻率呈增快趨勢。但是,在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居民收入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個稅起徵點的調整仍然難以滿足居民提高收入的迫切需求。
對此,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建議,應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以家庭中夫妻雙方共同所得進行聯合申報納稅,申報時根據納稅人家庭中贍養、撫養、就業和教育等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扣除數。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許多需要贍養農村老人的家庭,按照家庭為單位徵收所得稅,可在社會保障力度不足的情況下,加大家庭的社會保障功能。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部主任陳佳貴也認為,個稅改革今後有可能按照家庭徵收、綜合徵收或者降低稅率等方向發展。現在按照一個人一個人地徵收個稅,也存在弊病,比如一個家庭一人掙錢多,可是妻子和孩子沒有工作,負擔也很大,交的稅也多,而按家庭徵稅,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情況。
應每隔兩三年調整一次
“個稅起徵點並不是越高越好。”賈康表示,個稅改革的方向應是走向綜合後的超額累進,優化再分配抽肥補瘦,考慮物價波動因素,按家庭贍養負擔區別對待。如果能夠優化個稅的話,以後應該考慮有一個常規的制度設計,每隔3年隨物價調整一次,如果覺得3年長了每隔兩年行不行,也是可以討論的。
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也認為,個稅不必要規定具體的起徵點,它應隨著CPI的變化動態調整,並且與CPI挂鉤。應該搞一個參照CPI因素的公式,而個稅起徵點提高標準是CPI漲幅的2倍左右較為合適。
目前來説,對個稅起徵點的爭議較大,又剛調不久,今年年內再調的可能性似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