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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者首先得了“精神分裂”的毛病,按照食品的衛生和安全控制標準生産了保健食品,卻在推銷中用模棱兩可的描述將它“包裝”得像藥品一樣。
近日,不少家長又在網絡上大肆吐槽一種名為“金奇仕”的兒童鈣片,以“血淋淋”的事實痛斥這種産品越補越缺鈣。而廠家的解釋則稱,該産品只是一種保健食品,很多家長誤將此物當做藥品用來治療孩子“肋骨外翻”等病症當然不行。
諸如此類的“誤會”已經太多太多了。比如茅臺白金酒,明明挂的是“衛食健字”號,照理説就是食品。但其成分列表和宣傳中卻赫然標識含有“十八味中藥”。加了藥物的食品還只是食品嗎?
許多的保健食品都如出一轍地高調宣揚自己的“功能性成分”,或暗示或明示有與治病相關的各種功用。這樣的“誤會”不是消費者異想天開自己編出來的,恰恰是廠家的廣告攻勢與各色營銷人員(如坐堂醫生、兒科大夫、營養師等)一起合力灌入消費者意識之中。
很多控訴金奇仕的家長都反映,自己的孩子在醫院檢查時被醫生警告有“肋骨外翻”,“需要吃鈣片補鈣”。消費者當然謹遵專業意見,立刻買鈣片天天給孩子補起來。大概在慣性思維裏,醫生都是負責開藥的,醫生讓吃的也基本是藥,於是便順理成章將“有助改善”肋骨外翻的鈣片想作了能夠“治療”肋骨外翻的良藥。最後,家長們發現“改善”沒有達到“治愈”的目的,於是就憤怒地要找賣假藥的討還公道。
誰知,這一找廠家説理,人家直接以“食品不管治病”就擋了回來,你還不能説人家沒道理。一名網友稱,金奇仕的客服人員在一次回答他的質疑時表示:“食品不是藥,所以是給不缺鈣的人吃的,缺鈣的吃這個不行。”這名消費者在網絡回復上大呼“坑爹”,“要是不缺還用吃鈣片嗎?”
保健食品究竟是食品還是藥品?這個問題已經被問過無數遍,至今,這個怪胎還是在灰色地帶中畸形的發育著。企業經營者首先得了“精神分裂”的毛病,按照食品的衛生和安全控制標準生産了保健食品,卻在推銷中用模棱兩可的描述將它“包裝”得像藥品一樣。消費者稀裏糊塗地也被搞得“精神分裂”,花了買藥的錢買回來吃當然指望病能好,結果你卻告訴我這是沒病時吃的,能不瘋了嗎。
歸根究底,消費者是在廠商的“誤導”之下,吃錯了“藥”。錯不在“藥”,而在於吃法。所以,要解決問題就得從用法上下工夫。一個人到底缺不缺營養元素,缺是缺多少,補該補多少,都應該先經體檢化驗,憑數據説話,遺囑也要白紙黑字記錄在案。而醫生既負有向病人建議改善營養、推薦保健品的責任,同時也理所當然地要為此對接受建議者負責到底。事後,如果是産品質量問題就找廠家索賠,若是用法不當造成不良後果的,就找那醫院和醫生索賠。 周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