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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鼓勵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業務轉型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9日 10: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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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記者從證監會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針對現今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所存在的問題,機構監管部副主任梁永生表示,將鼓勵該行業探索業務轉型。

  梁永生還表示,中國證監會正在研究支持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規範發展的政策措施,抓緊制定關於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監管規定,進一步完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常規監管機制。

  目前,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正按照《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積極探索業務轉型,部分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依靠資本、人才、技術等方面的積累,形成了一定的競爭力。

  “實際上,目前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呈現兩極分化的格局,大的實力很強,小的剛開始起步。”梁永生説。從總體來看,行業仍面臨著整體規模較小,盈利能力不強等問題,還存在著很多不規範的行為。

  截至2011年底,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總資産為25億元,凈資産為17億元,註冊資本為12億元,共有員工4800多人,2011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5億元,凈利潤3.5億元。

  圍繞著是否規範為(博客,微博)重點,梁永生在會上宣佈將啟動2011年度證券投資諮詢年檢工作。他説,本次年檢的重點是機構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和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是否規範、股東變更和遷址等重大變更事項是否按監管法規的要求落實到位、證券投資諮詢執業人員管理和客戶投訴處理是否有效、參與廣播電視證券節目和廣告內容是否符合證監會和廣電管理部門的要求等方面。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應當每年申請辦理年檢,逾期未提交年檢報告或者經審核未通過年檢的,不得繼續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初步統計,參加2011年度年檢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共84家,另有被立案稽查的4家機構不參加年檢。

  按照本次年檢的要求,存在內部控制薄弱、向客戶提供投資顧問服務不規範等15項問題的機構將被責令限期整改;存在不能持續符合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條件等15項問題的機構將不予通過年檢。對於存在問題的機構,證監會將及時採取責令改正、責令暫停新增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等監管措施,有效遏制有違誠信、損害客戶權益、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活動。

  (證券市場週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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