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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交所在其網站上發佈《我國上市公司退市現狀與建立退市機制的現實意義》一文,這被業界普遍解讀為:新的主板退市制度可能先於創業板推出。
雖然監管部門制定了《虧損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但又增加了種種“緩期執行”的補充規定,使得退市制度實際上一直沒有得到真正的貫徹落實。這兩年,主板退市的公司幾乎為零。市場普遍認為,監管部門遲遲沒有動刀修補主板退市制度,原因是在等待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的推出。因為創業板相對於主板來説歷史遺留問題較少,待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試點成功後,再來帶動主板退市制度的完善。但筆者以為不能再等了,主板可以先於創業板推出新的直接退市制度。
目前,主板退市之所以拖泥帶水,主要是因為面臨三大難題。一是有人擔心退市制度會成為中小股民的“絞肉機”;二是我國司法機制不健全,投資者利益受損卻難追究;三是殼資源價格居高不下,難以實現平穩退市。誠然,主板緩衝的退市週期從表面上看保護了中小股民的利益,但實際上中小股民在參與ST股重組炒作的過程中,由於信息不對稱,成為跟風炒作的受害者,一次次付出了血的代價。
主板退還是不退?儘快退還是緩退?筆者建議:證監會要順應市場發展的大趨勢,儘快推出對主板、創業板乃至整個市場真正有約束力的退市新制度,增加上市公司退市後向投資者賠償的相關細則。主板退市新制度一日不推出,炒垃圾股的豪賭就一日不會停止,市場估值標准將嚴重扭曲,價值投資也難以實現,更莫説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