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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案例中,不乏投資者耳熟能詳的東方電子、銀廣夏、ST科龍、寶利來等上市公司。其中,東方電子從2003年10月份因虛假財務報告被告上法庭,到2011年3月案件審結,歷時長達6年半,具體受理案件2716件,涉及股民數量6989個自然人或法人,涉案金額44242萬元。
一直以海外大單“勾引”普通投資者的杭蕭鋼構也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
這家名不見經傳的上市公司,在2006年至2007年初的大牛行情中,一直處於低位盤整階段,股價被壓得幾乎不敢喘一口大氣。然而,從2007年2月12日開始,該公司股價一連拉出12個漲停板,從4.5元飆漲至14元,“明星股”橫空出世。
隨後,該公司簽訂344億元海外大單的信息公佈之眾,該公司陳經理宣稱“合同本身一點問題也沒有”。但隨著媒體深度調查,狐狸的尾巴就漸漸露了出來,這個天價大單被指為資本玩家與杭蕭鋼構的“鬼把戲”。不過,資金對股價的拉抬依然強勁,當年5月底已經攀升至30元,3個多月的時間狂漲6倍多,“明星股”演變成了“妖股”。隨後,杭蕭鋼構股價開始高位震蕩,穩步下移,一些被高位套牢的投資者此時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是在為人家“抬轎子”。
從2007年5月份證監會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算起,2年多之後的2009年,這個被稱為“洩露內幕信息第一案”的面目才被揭開。已然物是人非,但投資者有傷心、有畏懼,是資本的推手造就了這只“名股”。如同“名妓”一般,名聲在外的杭蕭鋼構總能榜上“大佬”,隨後的股權激勵、進軍房地産等利好頻出,去年底又爆出來自印度的大單,虛虛實實間,其股價常有漲停相伴。
以上均是欺騙投資者的案例,監管方曾經也飽受“欺騙”。2000年12月14日,我國第一例上市公司欺詐上市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但涉案的紅光實業已經沒有錢再交罰款了。紅光實業在1997年5月份的招股説明書中,隱瞞上年度巨虧5377.8萬元的事實,虛增凈利潤5428萬元,虛報利潤10805.8萬元,騙取了股票上市的資格,欺騙了股民。
目前,由於證券市場機制逐步健全,鮮有像紅光實業這樣欺詐上市的案件,但欺騙投資者的案件仍不絕於耳。這些案件從作案、發現到被查出,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單單從立案調查到宣判,往往就需要2年以上的時間。其中的艱辛也許只有當事人才能體會到,怪不得有的受害投資人最後被搞得心力憔悴,面對一紙判決,卻毫無勝利的喜悅。
一位私募投資人表示,散戶最好不要碰這類“妖股”,對不靠譜的信息最好以靜制動。建議重視基本面研究,發掘一些踏實的好股票。
序號 | 股票代碼 | 股票簡稱 | 公告日期 | 案件名稱 | 訴訟類型 | 涉案金額(萬元) | 案件簡介 |
1 | 000682.SZ | 東方電子 | 2011-3-2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44242 | 青島市中院通知,截至2005年底,共受理各地股民有關該公司的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數量2716件,涉及股民數量6989人,涉案金額44242萬元。 |
2 | 000908.SZ | *ST天一 | 2010-2-11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157.9 | 陳劍平等4名投資者以虛假證券信息糾紛為案由,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該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合計7.84萬元。 |
3 | 000034.SZ | ST深泰 | 2009-12-24 | 抽逃出資案 | 刑事訴訟 | 涉嫌抽逃子公司深圳市中委農業投資有限公司資本,被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 |
4 | 600656.SH | ST方源 | 2009-11-21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楊黔明、蔣彥訴該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賠償糾紛案。 | |
5 | 000862.SZ | 銀星能源 | 2009-6-24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57.58 | 傅岳富等11位中小投資者訴該公司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被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索賠總額近60萬元。 |
6 | 600856.SH | 長百集團 | 2009-3-4 | 股東知情權糾紛 | 民事訴訟 | 該公司與兩大股東知情權糾紛塵埃落定,法院解除對高力集團持有長百集團3050萬股的凍結,最後以高力集團的徹底退出告終。 | |
7 | 000921.SZ | ST科龍 | 2008-10-16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廣州中院對廖照文等四人訴該公司、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顧雛軍、嚴友松、張宏、劉從夢的四項虛假證券信息糾紛案件開庭審理,涉案總金額19.36萬元。 | |
8 | 000557.SZ | *ST廣夏 | 2006-4-26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14.56 | 原告柏松華訴該公司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請求賠償14.56萬元。 |
9 | 600234.SH | ST天龍 | 2005-11-18 | 隱匿賬簿 | 刑事訴訟 | 太原天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原財務部經理、公司控股公司珠海市金正電子工業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黃蓉涉嫌犯罪。 | |
10 | 000540.SZ | 中天城投 | 2005-10-18 | 操縱市場案 | 刑事訴訟 | 100 | 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劉志遠等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大股東世紀興業投資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100萬元。 |
11 | 600151.SH | 航天機電 | 2004-10-23 | 抽逃出資案 | 刑事訴訟 | 該公司參股公司上海航天福萊特實業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原總經理沈辰祉以抽逃出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 |
12 | 000620.SZ | S*ST聖方 | 2004-4-27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175.24 | 53位投資者訴稱,因該公司1999年11月發佈“收購上海聖方科技98%股權方案”公告被證監會處罰,導致股票投資受損,要求賠償投資損失175.24萬元。 |
13 | 600622.SH | 嘉寶集團 | 2004-3-20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案 | 民事訴訟 | 數十位投資者訴該公司信息披露不實,陳述虛假,且受到證券監管機關查處,導致其投資蒙受巨大損失。 | |
14 | 600647.SH | 同達創業 | 2004-3-19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案 | 民事訴訟 | 原股東金桂珍、牛玉芬、金玉珍因該公司虛假證券信息糾紛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21萬元。 | |
15 | 600781.SH | 上海輔仁 | 2004-3-19 | 抽逃出資,虛報註冊資金 | 刑事訴訟 |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孫鳳娟犯抽逃出資罪、虛報註冊資本罪。 | |
16 | 000008.SZ | ST寶利來 | 2003-9-26 | 股價操縱案 | 刑事訴訟 | 億安科技投資者狀告該公司操縱自己的股價,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經濟損失。 | |
17 | 600190.SH | 錦州港 | 2003-3-19 | 虛假證券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王建忠、龐博、楊光耀聯名訴錦州港披露虛假證券信息,要求賠償的7.99萬元。 | |
18 | 000620.SZ | S*ST聖方 | 2002-8-30 | 虛假信息糾紛 | 民事訴訟 | 60.52 | 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因公司公告虛假陳述訴公司,要求賠償損失60.52萬元。 |
東方電子(000682)曾經是深圳證券市場炙手可熱的新星,價高量大,一度成為萬千投資者追捧的目標。從1997年初上市起,其股價便一路走高。經過幾次大比例送股後,1999年股價最高時更達60元(複權價相當於350元)。然而就是這樣一隻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的明星股,卻因虛假陳述被證監會處罰,公司相關高層也身陷囹圄。在最輝煌的時候跌落谷底,倒楣的除了始作俑者,還有成千上萬被深度套牢的投資者。2005年A股市場最低迷時期,東方電子股價只有1.66元。
從2003年到2011年,七千股民踏上維權索賠之路,涉案標的達4億多元。值得慶倖的是,東方電子民事賠償案,最後的結果是股民的又一次巨大、全面的勝利。6793名股民分7批獲得了4450.4014萬股東方電子股票作為賠償,34名股民獲得了41.38萬元的現金賠償。和解率超過98%。
造假曝光 董事長被刑責
2001年9月,東方電子被曝出遭證監會調查,此後查明其自1997年上市至2001年8月間,公司偽造業績,先後將1044萬股內部職工股套現所獲收益和投入6.8億元資金炒股所獲收益共17.08億元,並通過虛開銷售發票、偽造銷售合同等手段,將其中的15.95億元用於虛增主營收入。在虛假陳述案曝光後,2001年11月東方電子股價一度墜落到5元以下,2005年A股市場最低迷時期更只有1.66元,東方電子也因造假事件戴上ST帽子。2003年1月,東方電子前董事長隋元柏等人因造假案而被刑事判決。
七千股民八年維權大獲全勝
從2003年起,東方電子案的受損股民就走上了漫漫的維權之路。據統計,先後有7000多位投資者舉起維權大旗起訴,訴訟標的金額超過4億元。此案因此被稱為中國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
除了人數眾多、標的額巨大,此案還開創了很多個“第一”:
受案數量最多——2716件,全國投入此案的律所就多達120多家;
審理週期最長——歷時八年才全部審結;
第一個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的軟體誕生——審理此案的青島法院為了提高效率,設計出了可自動計算賠償金額及生成民事調解書的軟體。
值得慶倖的是,龐大的東方電子案,最後的結果是股民的又一次巨大、全面的勝利。6793名股民分7批獲得了4450.4014萬股東方電子股票作為賠償,34名股民獲得了41.38萬元的現金賠償。和解率超過98%。
股民訴訟催生電子法院
面對這樣一起規模如此龐大的案件的和解,青島中院法官所面對的工作量之大、要求之嚴、時間之緊是前所未有的。據不完全統計,此案僅原告代理律師涉及的事務所就有120余家。對此,青島中院的法官們除了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之外,還創造性的發明了很多科學的提高效率的方法。
每天,生成法律文書的高速印刷機,以1000份/小時的速度印刷、裝訂著雙方達成一致而生成的《民事調解書》,然後專人蓋章,接著點數、核對並簽收,如同工廠的流水線一般,井然有序。
更值得讚嘆一筆的是,青島中院為這次東方電子案的解決,開發了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的軟體,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的要求、法院認定和界定的標準,設定了程序與參數,輸入相關交易數據、市場數據及其他必要的數據,自動計算出每位投資者的可賠金額。同時,根據經核對後的原被告雙方的身份資料,青島中院又開發了自動生成《民事調解書》的軟體,只需輸入相關數據,一份份《民事調解書》便直接走下印刷機,成為名符其實的電子法院。
成功經驗:天時、地利、人和兼備的勝利
曾經參加東方電子索賠案的律師宋一欣向《投資快報》表示,該案原告眾多,賠償金額巨大,之所以能獲得如此成功,天時、地利、人和三個因素缺一不可。
從2005年下半年起,青島中院就多次主持此案的原被告雙方進行和解談判。雙方對案件性質和賠償本身並無太多異議,但是賠償方式卻一直無法確定,談判陷入尷尬。股民在賠償方式上一直主張現金加股票方式,因為在當時的大盤中,東方電子受造假影響股價很低,投資者對純股票已經失去信心,而且按當時的股價,就算用盡全部股票也不足以支撐解決全部案件。所幸2006年底,新一輪大牛市行情啟動,投資者對股票的預期轉為樂觀和正面。宋一欣指出,“調解能碰上這樣一個時機很難得,這時,用股票方式全面和解才有可能,公司甚至可能還有剩餘,此可謂盡佔天時。”
此外,東方電子案能夠順利解決,還得益於2006年8月東方電子股改時煙臺國資委、發改委正確決策的結果。當時,東方電子在股改實施方案中,明確表示“公司將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妥善解決虛假證券信息糾紛案,盡可能減少案件對公司的影響”,並宣佈其國有控股股東——東方電子集團公司在股改中的承諾“以其合法持有的不超過本公司60,211,200股股份向適格原告履行責任”,可以這麼説,沒有這些股票的存在,就沒有東方電子案全面解決的基礎,這些可以説是“地利”條件的具備。
最後,東方電子案的和解成功,是多方面合力的結果。首先,青島中院在向深圳證券交易所調取了全部原告的交易資料後,設計出相關的計算軟體,明確提出了虛假陳述實施日、揭露日和基準日幾個時點與適格原告範圍,在此基礎上又多次召集原被告雙方舉行和解談判,該案和解的成果,完全是法院直接努力的結果。而從原告方面説,原告代理律師們組成“東方電子案和解集體談判原告律師團”,多次在各種場合表達了和解的意願。而從被告方面講,新上任的東方電子集團公司董事長楊恒坤先生審時度勢,正確決策,推動了和解進程。宋律師總結道,這是“人和”因素。
ST天一(000908)因虛假陳述遭投資者起訴 遭索賠18.9萬
ST天一22日晚間發佈公告披露公司因2007年信披違規遭三名投資者訴訟。
公告顯示,ST天一于2007年1月23日披露的《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公告》存在不實表述。
鄭曉虹、陳小雲、陳敬詩等3人起訴ST天一虛假陳述,並申請賠償。目前,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該案訴訟。
公告顯示,三名投資者鄭曉虹、陳小雲、陳敬詩分別向ST天一索取賠償款項人民幣28,755.68元、人民幣65,483.81元和人民幣95,313.55元。
公告顯示,ST天一虛假陳述賠償案將於4月16日、17日、18日開庭。
*ST深泰前董事長王迎涉嫌抽逃4000萬資金被公訴
*ST深泰2009年5月13日晚間公告稱,公司前任董事長王迎涉嫌抽逃資金,近日被提起,請求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
公司前任董事長王迎因涉嫌抽逃中委公司的4000萬註冊資金,于2008年4月2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5月30日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中委公司是*ST深泰與深圳市新産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鵬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公司,三者的股份分別是40%、30%、30%。
2008年10月28日,該案在深圳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後,以被告新産業公司、昊鵬公司、*ST深泰涉嫌抽逃資金,被告人王迎先生涉嫌抽逃資金向寶安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寶安檢察院受理後,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並認為,被告新産業公司、昊鵬公司、*ST深泰合謀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抽逃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迎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三十一條,應當以抽逃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求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
ST方 源:關於虛假證券信息糾紛訴訟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656證券簡稱:ST 方源 公告編號:臨2009-16
東莞市方達再生資源産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虛假證券信息糾紛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09)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9號、20號」,該院已受理楊黔明、蔣彥訴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賠償糾紛一案。
一、訴訟具體情況據楊黔明、蔣彥民事訴狀顯示:楊黔明、蔣彥曾購買本公司發行在外的流通股,其二人認為因本公司以前年度虛假信息導致其投資損失,故向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公司將及時披露本訴訟進展情況。
三、截止目前本公司沒有其它尚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備查文件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09)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9號、20號」。
特此公告。
東莞市方達再生資源産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