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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改革下一步 劍指競價上網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5日 1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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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研究推進鐵路、電力等行業改革。穩妥推進電價改革,實施居民階梯電價改革方案。分析人士認為,通過階梯電價這一杠桿,在需求側合理調配用電需求,這相比之前的單一電價無疑是一大進步。但階梯電價仍屬於電價調整範疇,只能是電力改革的暫時手段。電力體制改革的下一步,應按照2002年確定的目標,實質性啟動輸配分開改革,用競價上網最終替代電價調整。 

  去年6月1日和12月1日,發改委兩次在全國範圍內上調電價,短期內緩解“煤電頂牛”的矛盾。但是,從長期看,不應依靠行政指令,而應根據市場供需得出合理電價。

  形成合理電價的三個必要條件是:充分供給、有效需求和競價上網。經過2002年以來的廠網分開改革,我國已基本實現在全國範圍內的電力充分供給,但輸配尚未分開造成配電側無法成為獨立的電力購買者,無論是配電方還是電力消費者,無法繞過輸電方與電廠進行直接交易,以競價為基礎的市場電價無法成型。

  因此,如不儘快推動電網輸配分開改革,僅僅依靠行政指令調整電價,以電價調整代替電力改革,將難以擺脫“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被動狀態。實踐證明,任何領域的價格管制,最終只能造成價格杠桿信號的失真。真正的合理價格,只能通過供需雙方的有效競爭得出,資源品價格改革同樣如此。

  退一步説,如果擔心競價上網形成的市場電價過高,可通過稅收、財政等手段補貼用電方,因此擔心電價過高不能成為延緩電價市場化的理由。更何況,以往的經驗表明,由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往往比依靠壟斷形成的價格更為便宜。 

  2002年的國務院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確定了“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形成區域競爭電價市場”的電力改革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方案確定了電力改革的四個步驟,即“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

  這四個步驟環環相扣,層層遞進。目前,廠網分開已基本實現,但輸配分開尚逡巡不前,而後者恰恰是“競價上網”的物理與體制基礎。

  以比較成熟的北歐電力交易體制為例,為實現競價上網,保證消費者用上最便宜的電力,北歐將電力産業鏈拆分為發電、輸電、配電與用電四個不同主體。

  其中,發電與配電,由民營公司運營,而輸電則由壟斷但非盈利的國家電網公司負責。在整個交易鏈條中,國家電網的任務是保證電力安全高效傳輸,只收取過網費。配電方和用電方,可通過場外交易或場內交易方式,直接與發電方進行報價交易,最終依靠競爭形成的成交價格便是市場電價。

  從國內情況看,由於輸配分開遲遲沒有實質進展,導致電網從電廠購電、再躉售給用電者的壟斷角色無法改變,競價上網的買賣雙方,被電網這一壟斷者阻隔,市場電價的形成遙遙無期。因此,從電力改革下手,才能順利實現資源品價格改革的目標。(王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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