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這是一商品房頂層,該樓于2005年12月交的房,當時交房子時就存在漏水現象,找過屋管、找過房開商、找過消協、找過建設局等.三番五次低聲氣的求人後得到過他們拖拉中對屋面及外墻的處理,但是到現在還是漏水,並且加重,並且屋面女兒墻上還有大裂縫,有些個位置磚都裂開了。兩年多前屋管公司不接管這棟樓了,一直沒弄好,就一直拖到現在過質保五年了。
房子是從交接的時候就一直存在問題,一直沒消停過,質保期是否應該從交給我是質量好的天開始算呢?2010年通過市長信箱反應,建設局質監站領導還答應給我弄好為止的,找過一兩次後要麼不接電話,要麼説忙。
我花了太多的時間去處理這個問題了,好累!每次漏水找他們的時候都似孫子一樣,太難受了。當官的又太忙,接電話都難呀!
我實在想不明白,就一房頂漏,怎麼就解決不了呢?
將平面屋頂改為坡頂的屋面不行嗎?找了些圖片發過來,希望能得到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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