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的上期賬單餘額1200.32元,在還款日2.27還了1099.48,差了100.84元,結果産生了23.08的高額利息。我很驚詫、憤怒,花了14.80元給建行信用卡中心上海總部打電話諮詢此事,得到的答覆卻是:只要還款日沒有足額還上,他行規定就從當期第一次刷卡消費算起,每天按萬分之五的利息計算。我説自己已經按時還了1099.48,就不應該計算這1099.48的利息。他們回答説這是他行規定的條款。簡直是欺人太甚、霸王條款!差100元不到半個月竟要收23元的高額利息!我要代表廣大消費者投訴j此事,希望有關部門在此3.15之際,管管此事,給消費者一個公平公正的説法!還全中國建行客戶一個公正透明乾淨的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