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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多時的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終於開步。中國保監會日前發佈《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不僅針對“高保低賠”、“無責不賠”等與廣大投保人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問題,而且商業車險費率優惠有望低於7折現行“底線”,給消費者帶來更多實惠。
舊車可“實保實賠”
在杭州某省級單位工作的秦先生2003年所購一輛1.8排量的寶來車,迄今已近10年,上個月到保險公司續保,車損險仍被要求按最新的新車購置價15.17萬元進行投保。秦先生提出異議,但被告知若不按新車價足額投保,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按車輛實際價值的70%予以賠付。無奈之下秦先生只得就範。
隨著《通知》出臺,車險“高保低賠”這一條款被叫停,按新規定,車損險投保時,將按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進行確定,由保險公司和車主雙方協商約定保險金額。
“無責不賠”行不通了
《通知》的另一亮點,是叫停了為消費者所詬病的“無責不賠”條款。“無責不賠”是指車輛在交通事故中受損,車主無責的情況下,若肇事方拖延賠償,保險公司也會以“無責不賠”為由拒絕賠償車主。
為解決這一問題,《通知》進一步明確在車險領域實施“代位求償”機制。所謂“代位求償”是指發生事故,一方無責,一方全責,在全責方不履行賠償責任的情況下,無責方可以先要求無責方承保的保險公司先賠償,然後再向事故責任方或責任方所在的保險公司追討保險賠償金。此舉將最大限度地讓受損車主及時得到賠償。
平安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杭州營銷部經理胡曉萍表示,落實“代位求償”對投保者最大的好處是,一旦出險,無需再像現在這樣由無責方車主苦苦尋求索賠,尤其是面對責任方不是機動車,或者對方的機動車沒有上保險的情形時,也可以通過第三者責任險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
車險費率或將低於7折
《通知》中有關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引人注目,即在保證保費充足的前提下,對商業車險費率採取“限高不限低”的監管思路,並規定保險公司擬訂商業車險費率,原則上預定附加費用率不得超過35%。這意味著只要滿足監管規定,理論上商業車險費率打折將不“封頂”。而按目前保監會規定,國內商業車險按基準費率最多可打7折。
浙江大學金融理財研究中心副主任嚴順富表示,一旦實行對費率“限高不限低”,意味著將來只限制各家公司最高保費,最低保費不作限制,各家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把保費降得更低,也就是説,消費者今後有可能拿到比7折更低的優惠折扣。
浙商保險相關人士認為,保監會推動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意圖其實很明確。一方面,消費者可以通過權衡價格與服務,作出最利於自己的投保選擇;另一方面,保險公司通過對不同銷售渠道的産品設置不同的費用率,比如,通過電話、網絡投保等獲取成本較低的渠道,減少原本轉嫁于消費者的渠道獲取成本,從而實質性降低消費者的購買成本,也使消費者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