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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向陽
禍起並購鑫飛鴻
謊言重復一千遍就是真理。
“公司解散了,阿裏巴巴7000萬元,我的5000萬元全部賠光了。現在客戶的2000多萬元貨款(被)加盟商非法侵佔,也不能返還。1400多名員工兩個多月沒有工資,我已經傾家蕩産。做生意有賠有賺,現在公司賠本了,懇請大家一起承擔,在此,真誠地向大家説一聲:對不起了。”這是3月5日,流傳在網上據説是陳平發給各個合作夥伴的一條短信。正是這條短信引發了大家的猜疑和恐慌,它被反復轉發、傳播、擴散。
到底陳平有沒有發這條短信?陳平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他從未發過這樣的短信。不過,他表示,曾經給鑫飛鴻的一些管理層和站點的負責人打電話的時候,透露過類似的信息。“短信不知道是誰發的,鑫飛鴻的人曾給我打電話要錢的時候,我對他們説過類似的話。”陳平説。
陳平為什麼要給鑫飛鴻錢?這得從雙方2011年的合作説起。這一年,北京星晨急便速遞有限公司與鑫飛鴻快遞公司合併,且在華東大區以“星晨急便 鑫飛鴻”正式掛牌的第一家分公司已在溫州開業。2011年3日,鑫飛鴻在其官方網站發佈了該消息。
當時,星晨急便主要做針對B2C客戶的代收貨款業務(COD),而鑫飛鴻則以商務快遞和百姓包裹見長,前者在華北發展,後者以華南為基地,向華東輻射。兩者的結合使得星晨急便由一家區域性的快遞企業迅速成為擁有全國網絡的快遞企業。
陳平説,他看好鑫飛鴻的兩大優勢:一是鑫飛鴻在華南、華東擁有一定的基礎,其快遞在華南地區可以實現“當日達”,在華東地區可以實現“次日達”;其次,鑫飛鴻雖然是以加盟為主的快遞企業,但旗下擁有50多個直營的分撥中心,這是一塊優良的資産。
然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並購鑫飛鴻亦面臨這樣一個難題:星晨急便要背負鑫飛鴻4000萬元的債務。陳平也明白其中的風險:這4000萬元將可能成為自己“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最終,陳平還是選擇了放手一搏的冒險行動。“我給了鑫飛鴻共2200萬元,其中600萬元用於支付拖欠員工的工資,800萬元用於支付拖欠承運商的運費,400萬元支付扣留商戶的貨款,還有將近160萬元用於支付高利貸。”陳平告訴本報記者,即便如此,鑫飛鴻還有1800萬元的資金缺口。
“後來我也沒錢了,所以消息一傳出,鑫飛鴻的承運商和其他一些債權人便上門來要債。現在主要拖欠的就是一二月份的承運商運費,之前的已經結清了。”陳平説。
對於星晨急便所面臨的資金鏈危機,除了並購鑫飛鴻成為包袱之外,另外的一個説法是:阿裏巴巴答應投資的7000萬元,實際到賬的只有2000萬元。記者就此説法向陳平求證,陳平否認了這一説法,但他同時也不肯透露阿裏巴巴的實際投資數目。隨後,記者向阿裏巴巴集團內部人士求證,得到的答案是:7000萬元投資已分兩次全部到賬。
在風險投資領域,有這樣一個潛規則:就是投資方和受資方在對外界宣佈的時候,均喜歡將投資金額擴大宣傳。前者的目的是為了表示對這個項目的信心以及展示自己的實力,而後者的動機在於可以達到迷惑對手、吸引更多投資者進來的目的。
“風險投資領域並不排除這樣的做法,不過也存在另外一種情況:雙方簽訂了框架協議,約定了投資金額的總數,但實際投資的時候分為好幾個階段。而一旦看到之前的投資效果不佳,後面就不會再跟進了。”投資界資深人士柏文喜告訴本報記者。
未經董事會同意的“賭博”
星晨急便官網顯示,公司2011年全網營業額達7.5億元。目前擁有運轉及分撥中心150多個,網點數量 3800多個;員工28100名;機動車5000台,摩托車19000台;日處理業務量13萬票。
一個令人疑惑的問題是,有阿裏巴巴作為靠山,在業內擁有諸多資源,同時擁有7.5億元營業額的公司,快遞業“老將”陳平為何會倒在這區區數千萬元的欠款上?
對於這一疑問,陳平向記者透露了一個鮮為人知的信息。“事實上,並購鑫飛鴻並沒有獲得董事會的批准。由於董事會不同意我的計劃,而我又非常看好這次合作,於是我就以個人的名義‘借’給鑫飛鴻2200萬元,這些錢是我自己的。”陳平説。
按照陳平的説法,此次危機的根源,正在於他私下接了鑫飛鴻這塊燙手的山芋,並且自掏腰包2200萬元替鑫飛鴻還債。後來,由於合作並不理想,資金的缺口越來越大。而正因為董事會並沒有批准這項並購,因此不肯掏錢給鑫飛鴻,從而最終導致了連鎖反應。
陳平説,他做了一項大膽的實驗:以個人的身份與鑫飛鴻簽訂合同,如果雙方合作順利,並購整合有成效,陳平將會向董事會再次提出申請,並説服董事會將此次並購公開化,上升到公司層面。“合同設計了一項關鍵的條約,如果董事會批准此次並購,合同將生效;如果不批准,合同將視為無效。”陳平告訴記者。
這顯然已是一場對賭。如果賭贏了,陳平將獲得鑫飛鴻這個平臺,如果輸了,陳平不但自己掏2200萬元,而且還將引來諸多爭議。“從法律層面講,鑫飛鴻的欠款跟我是沒有關係的,因為按照合同,此次並購並沒有獲得董事會的批准,也就是無效的,我自然就沒有義務替它還債。”陳平説。
對於陳平所述的並購細節,記者試圖聯絡鑫飛鴻董事長鄧飛浪,並向其求證。但鄧飛浪手機關機,於是記者將上述內容以短信方式發給鄧飛浪,不過到截稿日前,記者並未收到相關回復。
雖然沒有獲得董事會批准,但“星晨急便 鑫飛鴻”卻在事實上成立了,這是否會引起董事會層面的不滿?對於這個疑問,陳平表示:董事會基本上認可他的理念,既然已經成為事實,所以也沒有再多干涉。
“從法律層面來看,面對一份無效合同,原則上雙方可返還標的物。但由於是在投資領域,投資方的錢往往已被花掉了,這時候就需要雙方進行協商。另外,陳平有權利選擇不繼續投資。”柏文喜表示。
就未經董事會批准,陳平個人並購鑫飛鴻一事,本報記者向星晨急便股東之一的阿裏巴巴求證。但阿裏巴巴相關負責人表示,阿裏巴巴不是大股東,也不參與經營,並不清楚其中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