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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塞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3月8日進行網上發行,即將登陸創業板市場。從該公司過往三年的業績數據表現來看,營業收入從2008年的4233.08萬元增長到2010年的10337.57萬元,複合增長率為56.27%,凈利潤從2008年的1155.56萬元增長到2010年的3151.18萬元,複合增長率更是高達65.14%,盈利增長能力堪稱喜人。但是問題在,該公司利潤獲取渠道並不那樣合情合理。
首先令人頗感震驚的便是,該公司2011年度收到的營業外收入,分別在2011年3月和6月合計收到100萬元的“企業上市獎勵”,頗耐人詢問的是,該公司彼時還都未向發審委申報招股説明書和首發申請,成功過會上市更是無從談起,便能提前“預知”日後的上市成功進而收到“企業上市獎勵”?這明顯不符合常理,難逃通過政府補貼扮靚上市前業績的嫌疑,涉及金額約佔當期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總額的4.65%。
當然這還不是富春通信存在的全部問題,此外富春通信還涉及騙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
富春通信在2008年時,人經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福建省地方稅務局批准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認定有效期三年,進而在2008年至2010年度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該認定已于2011年到期,目前該公司已經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繼續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復評,同時根據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2011年10月9日發佈的閩科高[2011]39號關於公示福建省2011年擬通過復審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的通知,擬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這意味著如果順利通過復審的話,富春通信將在2011年至2013年期間繼續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但是問題在於該公司似乎並不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涉嫌騙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
儘管在招股説明書“員工專業結構”部分信息披露,業務技術人員數量多達518人,佔全部員工總數580人的比重為89.31%,但是問題在於這部分技術人員的工作範圍並非全部在於研發活動,因為根據招股説明書“研發機構的設置”部分信息披露“發行人擁有一批經驗豐富的研發工程師和無線網絡方面的專家,現有研發技術人員40人”,這意味著在富春通信公司,實際上從事研發工作的人員佔比僅有6.9%。
問題在於,《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企業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數量佔比不得低於10%,而富春通信的此項指標與相關管理規定最低標準相比,低了3個多百分點。由此不難得出結論,富春通信公司很可能存在騙取高新技術企業的行為,進而導致騙取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偷逃企業所得稅款的行為。
除此之外,公司的財務數據非常混亂,應收賬款結算信息披露也存在質疑。本報將繼續關注。